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新趋势,推进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我校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详见附件1)签订了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的协议。今年我校拟选派本科生赴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参加2+1+1交换项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模式
四川大学(简称:“SCU”)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简称“ASU”)联合培养本科学生,实行“2+1+1”培养模式,即选拔我校二年级学生参加该项目。被录取参加该项目的学生,第一、二年在川大学习,第三年到ASU攻读第三年的课程,然后返回SCU学习第四年的课程。双方实行学分对转,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及相关要求者,可获得SCU的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联合培养专业及名额的要求
1.专业要求:
交换生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生物、经济与金融以及管理学
自费生专业:双方共有专业(除法律、护理专业外)
2.名额要求:
交换生名额:2名
自费生名额:不限
注:国家留学基金委拟为该项目提供5个资助名额(资助范围包括国际旅费及部分海外生活费用),受资助学生专业仅限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生物、经济与金融以及管理学。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申请条件具体参照留基委官网:
http://www.csc.edu.cn/chuguo/s/357
三、选拔学生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能力,TOEFL≥79(ibt)或者IELTS≥7.0。
3.有相应的经济能力,能承担在美国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
4.留基委资助条件:在校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四分制)或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TOEFL≥95或IELTS≥6.5。
5.项目入选的优秀贫困生有机会获得学校的资助(参见《四川大学优秀贫困生参加国际合作联合培养项目资助办法(试行)》)。
四、学生管理
1.学籍管理
(1)选派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应遵守对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我校学生在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修读的课程及成绩,由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直接寄给我校国际处。国际处将学生成绩单转于我校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认可、登录。
(3)教务处根据交换学生修读的课程,审定学生的毕业资格,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其他管理
(1)“2+1+1”项目的学生在SCU和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习期间的管理,由学校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工作部和相关学院与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协同管理。
(2)交换留学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学校的规定及社会的风俗习惯,接受派往学校的管理。
(3)互换留学的学生在派往亚利桑那州立学校学习期满后,必须按时返回派遣学校,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他地区或国家。
(4)我校学生在出国期间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保留在本校及相关学院。
五、具体选派办法
1.学生选派工作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和相关学院协同完成。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及选拔,选拔合格的学生名单报中美双方学校审批。选拔确定后的学生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教务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出国后的有关事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与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协调。
3.每年选派赴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留学学生人数、选派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有关费用
1.办理出国护照、签证等费用
办理出国护照、签证等具体事宜,由学校协助办理,有关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
2.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习的费用
交换生学费全免,满足留基委条件的交换生将享受留基委提供的国际旅费及部分海外生活费用,其它费用由学生个人自理;自费生在对方大学的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旅费、生活费等其它费用均由学生个人自理,满足留基委条件的自费生可享受留基委提供的国际旅费及部分海外生活费用。留学期间学生在四川大学学费另计,由财务处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21日
2.报名要求:①下载填写好留学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审批后,并附上川大所修课程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②同时登陆教务处主页上“国内、国际联合培养项目申请系统”,完成项目学生的网上注册和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219合作与交流科
江安校区综合楼一楼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
4.咨询电话:85402398 教务处 8546889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