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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本科生参加2019年春季学期法国巴黎政治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09-13发布者:合作科点击次数:

为适应新形势下高等教育的发展,推进我校国际化发展战略,我校与法国巴黎政治大学(原法国巴黎政治学院)签订了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的协议。现将选派本科学生赴法国巴黎政治大学参加2019年春季学期交流项目。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模式

      2.5+0.5+1模式,即从我校选拔三年级(2016级)本科生到法国巴黎政治大学(兰斯校区)进行为期一学期的交换学习,然后返回四川大学继续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可获得四川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授位条件者,授予四川大学学士学位。

       二、联合培养专业及授课语言要求

1.专业:双方共有专业(法国巴黎政治大学专业主要有:经济、法学、历史、社会学、政治学、社会科学等,详见:http://college.sciences-po.fr/en/node/23

       2.授课语言:法语或英语。

3.本项目为国家留学基金委优本奖学金项目(资助范围包括国际旅费及部分海外生活费用),面向专业有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选派办法详见留基委官网:http://www.csc.edu.cn/article/1056

      三、选拔学生条件及名额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的本科生;

       2. 交换名额:2名;

       3. 语言要求: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法语基础,新托福(IBT100分以上,或雅思(IELTS6.5分以上;法语水平测试成绩必须达到400分;

        4. 学习成绩优良,在校平均学分绩点GPA≥3.0。综合素质高。

5.申请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必须满足条件:在校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四分制)或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TOEFL≥95IELTS≥6.5

       6.有相应的经济能力,能承担在法国交换学习期间除学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四、学生管理

       1.学籍管理

      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在学生赴外学习后向教务处提供派出学生名单,教务处为其保留学籍。
   (2)我校学生在巴黎政治大学修读的课程及成绩,由巴黎政治大学直接寄给我校国际处。由国际处审核确认后转发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转发学院,学院根据项目参与学生学分修读情况,审定学生的毕业资格。      

       2.其它管理

      1)学生在交换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学校的规定及社会的风俗习惯,接受对方大学的管理。

      2)学生交换学习期满后,必须按时返回我校,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他国家或地区。

     五、具体选派办法

       1.学生选派工作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和学院协同完成。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及选拔,选拔合格的学生名单报对方学校审批。最终入选的学生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出国后的有关事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与巴黎政治大学协调。  

  六、有关费用 

       1.学费全免,其他费用(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等)自理。

2.出国护照、签证等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学生自行办理,有关费用及往返旅费由学生本人自理。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919日。

2. 报名流程:

1)登陆http://jxyw.scu.edu.cn:8081/gjjl/ ,完成四川大学网上报名手续。注:报名若遇技术问题,可打电话1878919076913183867686咨询,或QQ850864403咨询。

2)为实现项目报名工作流程化、信息化,学院、学校将通过系统完成项目审批(无须报名学生再交纸质材料),请报名学生提醒学院及时审批,关注系统审批进度。

3)川大所修课程中文成绩以系统计算为准,若有疑问,请持成绩单原件与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联系。

3. 咨询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219合作与交流科

 江安校区综合楼一楼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

4. 咨询电话:85402398 教务处   8540328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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