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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本科生2019年秋赴爱尔兰力利莫瑞克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12-12发布者:超级管理员点击次数:

    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新趋势,推进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我校与爱尔兰利莫瑞克大学签定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的协议,现将选拔本科生于2019年秋季赴爱尔兰利莫瑞克大学学习。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模式

       四川大学和爱尔兰利莫瑞克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实行3+23+1的联合培养模式,即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在SCU完成前3学年的学习后,赴爱尔兰利莫瑞克大学学习2学年或1学年,符合四川大学和爱尔兰利莫瑞克大学毕业和授位条件者,可获得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利莫瑞克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二、联合培养专业及课程修读要求

        1.  3+2模式(A类课程):双方学校共有专业(详见附件1

        2. 3+1模式(B类课程):法学

3.第一年可选专业相关的6门本科课程学习。第二年可选择与本科专业相关的研究生课程(若选择在教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就读,只能选择其一年的研究生课程)。

    三、选拔学生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的本科生;

        2. 学习成绩优良,A类课程要求在校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B类课程要求在校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并已获得所有160个学分;

        3.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能力,能适应英语授课,要求学生参加雅思考试。其中,A类课程要求雅思≥6.0分;B类课程要求雅思≥6.5分,单科不低于6分;

        4. 有相应的经济能力,能够负担学生在国外的学费、生活及其它费用。

    四、学生管理

        1.学籍管理

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在学生赴外学习后向教务处提供派出学生名单,教务处为其保留学籍。

2)我校学生在爱尔兰利莫瑞克大学修读的课程及成绩,由利莫瑞克大学直接寄给我校国际处。由国际处审核确认后转发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转发学院,学院根据项目参与学生学分修读情况,审定学生的毕业资格。     

       2.其它管理

   1)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学校的规定及社会的风俗习惯,接受对方大学的管理。

   2)学生交流学习期满后,应按时返回我校,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他国家或地区。

    五、选派办法

        1.学生选派工作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和学院协同完成。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及选拔,选拔合格的学生名单报对方学校审批。最终入选的学生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出国后的有关事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与对方大学协调。 

六、项目费用     

        1. 学费(在外方修读第一学年固定学费一万欧元,第二学年学费参见附件1)、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等自理。

2.出国护照、签证等由学校协助、学生自行办理,有关费用及往返旅费由学生本人自理。

3.出国交流期间在四川大学学费按照财务处规定执行。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1220日。

2. 报名流程:

1)登陆http://jxyw.scu.edu.cn:8081/gjjl/ ,完成四川大学网上报名手续。注:报名若遇技术问题,可打电话1878919076913183867686咨询,或QQ850864403咨询。

2)为实现项目报名工作流程化、信息化,学院、学校将通过系统完成项目审批(无须报名学生再交纸质材料),请报名学生提醒学院及时审批,关注系统审批进度。

3)川大所修课程中文成绩以系统计算为准,若有疑问,请持成绩单原件与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联系。

3. 咨询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219合作与交流科

 江安校区综合楼一楼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

4. 咨询电话:85402398 教务处   8540328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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