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新趋势,推进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我校与香港科技大学签订了“环球中国研究”学生联合培养的协议,今年我校将选派四年制的2016级、五年制的2015级本科生于2019秋赴香港科技大学攻读“环球中国研究”课程硕士学位。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模式
四川大学(简称:“SCU”)与香港科技大学(简称“HKUST”)本硕联合培养学生,实行“3+1”培养模式(五年制为“4+1”),即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在SCU学完前3年(五年制相应延后或增加1年,以下同)后,赴香港科技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学生须在3年内修读完SCU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除外),达到毕业要求,第4年在HKUST完成1学年课程学习,达到“环球中国研究”课程硕士学位毕业要求,并于当年8月31日之前向对方出示其有效的四川大学本科学位证书后,即可于当年11月获颁HKUST“环球中国研究”硕士学位。
二、选派名额:10名
三、联合培养专业及课程修读的要求
1.两校联合培养专业为“环球中国研究”,入选学生应在香港科技大学完成一学年共计8-9个科目的学习,其中3个是核心科目(每科3个学分) ,1个学术写作的科目(0-3个学分) ,4-5个选修科目(每科3个学分) ,选修科目必须涵盖3个不同科目范畴的其中2个。完成24个学分的课程,达到“环球中国研究”课程硕士学位毕业要求。
2.项目详细介绍:https://prog-crs.ust.hk/pgprog/2019-20/msc-gcs
四、选拔学生条件
1.SCU在读三年级,并于前3年完成本科课程要求(即在3年内获得除毕业论文外的教学计划要求的毕业所需学分)的优秀全日制本科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综合素质较高且表现出较强的学术知识背景。
4.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能力,TOFEL机考不低于100/笔试600,或者IELTS不低于7且单项不低于6.5。
5.按期取得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否则资格将被取消。
6.有相应的经济能力,能承担在香港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
五、学生管理
1.学籍管理
(1)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在学生赴外学习后向教务处提供派出学生名单,教务处为其保留学籍。
(2)学生按照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和学院的具体要求,完成所在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
(3)项目参与学生在HKUST修读的课程及成绩,由HKUST直接寄给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确认后转发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转发学院,学院根据项目参与学生学分修读情况,审定学生的毕业资格。
2.其他管理
(1)项目参与学生申请材料经对方审核录取后,录取通知书由HKUST直接寄往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生完成校内相关手续后,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给项目参与学生。
(2)“3+1”项目的参与学生在HKUST学习期间的管理,由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和相关学院与HKUST协同管理。
(3)项目参与学生在境外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对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当地的法律及社会的风俗习惯,接受派往学校的管理。
(4)我校学生在联合培养期间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保留在本校相关学院。
六、具体选派办法
1.学生选派工作由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院协同完成。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学院负责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选拔合格的学生名单报对方学校审批。入选学生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指导完成相关手续。
2.学生出境后的有关事宜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与HKUST协调。
七、有关费用
1.香港科技大学一学年学费12万港币(实际费用以对方学校网站公布为准),可分两次交纳,学费自理;其他费用(个人用品、书籍、食宿、保险及医疗等费用)亦由学生自行承担(注:学生须自行在校外解决住宿问题,HKUST学生住宿管理处可提供协助)。
2.办理入学申请、通行证、签注等具体事宜,由学校协助办理,有关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交通费用由学生承担。
3.交流学习期间的四川大学学费由财务处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1日。
2.报名流程:
(1)登陆http://jxyw.scu.edu.cn:8081/gjjl/ ,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注:本次报名将启用新系统,请下载系统登录首页红色字体的操作手册再进行系统操作; 若遇技术问题,可打电话18789190769或13183867686咨询,或QQ:850864403咨询。
(2)为实现项目报名工作流程化、信息化,学院、学校将通过系统完成项目审批(无须报名学生再交纸质材料),请报名学生提醒学院及时审批,关注系统审批进度。
(3)川大所修课程中文成绩以系统计算为准,若有疑问,请持成绩单原件与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联系。
3.咨询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219合作与交流科
江安校区综合楼一楼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
4. 咨询电话:85402398 教务处 85401551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