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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6级本科生参加2019年秋四川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环球中国研究”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12-25发布者:合作科点击次数:

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新趋势,推进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我校与香港科技大学签订了环球中国研究学生联合培养的协议,今年我校将选派四年制的2016级、五年制的2015级本科生于2019秋赴香港科技大学攻读环球中国研究课程硕士学位。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模式

四川大学(简称:“SCU”)与香港科技大学(简称“HKUST”)本硕联合培养学生,实行“3+1”培养模式(五年制为“4+1”),即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在SCU学完前3年(五年制相应延后或增加1年,以下同)后,赴香港科技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学生须在3年内修读完SCU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除外),达到毕业要求,第4年在HKUST完成1学年课程学习,达到环球中国研究课程硕士学位毕业要求,并于当年831日之前向对方出示其有效的四川大学本科学位证书后,即可于当年11月获颁HKUST“环球中国研究硕士学位。

二、选派名额:10

三、联合培养专业及课程修读的要求

1.两校联合培养专业为环球中国研究,入选学生应在香港科技大学完成一学年共计8-9个科目的学习,其中3个是核心科目(每科3个学分) 1个学术写作的科目(0-3个学分) 4-5个选修科目(每科3个学分) ,选修科目必须涵盖3个不同科目范畴的其中2个。完成24个学分的课程,达到环球中国研究课程硕士学位毕业要求。

2.项目详细介绍:https://prog-crs.ust.hk/pgprog/2019-20/msc-gcs

四、选拔学生条件

1.SCU在读三年级,并于前3年完成本科课程要求(即在3年内获得除毕业论文外的教学计划要求的毕业所需学分)的优秀全日制本科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综合素质较高且表现出较强的学术知识背景。

4.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能力,TOFEL机考不低于100/笔试600,或者IELTS不低于7且单项不低于6.5

5.按期取得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否则资格将被取消。

6.有相应的经济能力,能承担在香港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

五、学生管理

1.学籍管理

1)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在学生赴外学习后向教务处提供派出学生名单,教务处为其保留学籍。

2)学生按照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和学院的具体要求,完成所在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

3)项目参与学生在HKUST修读的课程及成绩,由HKUST直接寄给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确认后转发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转发学院,学院根据项目参与学生学分修读情况,审定学生的毕业资格。

2.其他管理

1)项目参与学生申请材料经对方审核录取后,录取通知书由HKUST直接寄往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生完成校内相关手续后,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给项目参与学生。

2“31”项目的参与学生在HKUST学习期间的管理,由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和相关学院与HKUST协同管理。

3)项目参与学生在境外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对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当地的法律及社会的风俗习惯,接受派往学校的管理。

4)我校学生在联合培养期间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保留在本校相关学院。

六、具体选派办法

1.学生选派工作由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院协同完成。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学院负责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选拔合格的学生名单报对方学校审批。入选学生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指导完成相关手续。

2.学生出境后的有关事宜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与HKUST协调。

七、有关费用

1.香港科技大学一学年学费12万港币(实际费用以对方学校网站公布为准),可分两次交纳,学费自理;其他费用(个人用品、书籍、食宿、保险及医疗等费用)亦由学生自行承担(注:学生须自行在校外解决住宿问题,HKUST学生住宿管理处可提供协助)。

2.办理入学申请、通行证、签注等具体事宜,由学校协助办理,有关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交通费用由学生承担。

3.交流学习期间的四川大学学费由财务处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911日。

2.报名流程:

1)登陆http://jxyw.scu.edu.cn:8081/gjjl/ ,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注:本次报名将启用新系统,请下载系统登录首页红色字体的操作手册再进行系统操作若遇技术问题,可打电话1878919076913183867686咨询,或QQ850864403咨询。

2)为实现项目报名工作流程化、信息化,学院、学校将通过系统完成项目审批(无须报名学生再交纸质材料),请报名学生提醒学院及时审批,关注系统审批进度。

3)川大所修课程中文成绩以系统计算为准,若有疑问,请持成绩单原件与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联系。

3.咨询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219合作与交流科

江安校区综合楼一楼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

4. 咨询电话:85402398 教务处   85401551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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