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四川大学关于坚持“高质量、多样化”原则 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补充意见》川大校[2009]28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学校的安排,现启动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将各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管理,明确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学校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及各学院制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在布置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向学生和指导老师明确以下要求:
1、明确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类型(传统或多样化)以及不同类型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2、明确不同类型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办法。包括评分标准,答辩要求,成绩评定以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等。
3、明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和管理。为了按时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要求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提前到本学期第7周内完成,并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确认工作完成时间为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第十三至十四周之间。请各学院针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原则上包括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优秀毕业论文或设计评选、成绩登录等)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在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有效工作时间为16周的前提下(从开题到答辩),做出明确规定和相应安排。
4、请各学院根据《四川大学对学术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暂行规定》和学院的相关要求,向本科生毕业生及指导教师明确学术道德规范,要求指导老师加强指导和管理。
5、为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各学院应加强过程管理,对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表格的规范填写再次提出明确要求,并组织院督导组专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督查,明确专家督查的重点环节如开题、答辩以及工作表格的规范填写等,确保教学质量。
二、进一步开展“高质量、多样化”毕业论文(设计)改革。
1、学校鼓励更多学院在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推行改革,特别是参加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专业。
2、 已开展或新开展“高质量、多样化”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学院,请认真总结和研究多样化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各项方案,完善或制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由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文本及电子文档于2019年1月8日之前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85400142,邮箱地址:yinjin@scu.edu.cn
教务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