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在新学期按期开展我校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及立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1、3月1日前,项目申报者(负责人)向所在学院完成项目提交,各学院汇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
2、3月4日-3月8日,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申报项目的评审、填写评审意见,并对项目分类别(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科研训练四类)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后,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3、3月8日前,学院将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汇总表及申报书均须提交电子文档和由教学院长签字及加盖学院公章的书面文本,申报书文本一式二份,一份由学院存档,一份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档发送到helu@scu.edu.cn。 4、3月15日前,学校聘请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组织召开推荐国家级项目答辩评审会(答辩评审会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5、3月22日前,学校公示校级立项项目名单及推荐参评国家级项目名单。
6、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正式发文并与各项目负责人签订《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合同签订后,学校将划拨第一批项目经费。项目开始运行,各学院及各项目组按合同书要求进行项目的管理和具体实施。
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相关事宜,由教务处实践科负责解释。联系人:何老师,联系方式:85996705、85400031,helu@scu.edu.cn。
教务处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