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方案(试行)》,将对2012年我校已获准的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中期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凡2012年学校批准的、立项期限为两年的国家级项目(见附件1)和校级项目(见附件2),均参加中期检查。
二、检查内容及完成时间要求
(一)检查内容
要求各学院按照《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方案(试行)》,根据项目合同书,对各项目的研究进展、中期目标完成情况、预期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采取答辩、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各项检查工作。
(二)完成时间及要求
1、2013年5月下旬至6月下旬,由各项目组自查,学院进行检查,要求完成:
(1)各项目组完成《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3,一式两份)
(2)各项目组提供《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进展记录本》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登记本》等相关资料交学院待查。
(3)各学院完成《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2),并整理出各项目中期实施的整体情况总结报告。
(4)2013年7月5日以前,由学院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
①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以后的各项目组《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文本一份(另一份由学院存档);
②各学院《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2)的电子文档和文本(加盖公章);
③各学院项目中期实施的整体情况总结报告的电子文档和文本(加盖公章);
④终止项目的情况报告(见附件4);
⑤限期整改项目的整改要求及时间(请在附件1、2中备注)。
2、2013年7月中旬,学校审核和备案,完成总结报告。
(1)教务处将各学院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审核。
(2)教务处签署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的审核意见,并将项目中期检查结果返回学院。
(3)教务处根据检查情况,划拨中期检查合格项目的第二部分经费。
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5400031,邮箱:helu@scu.edu.cn
附件:
1、《2012年度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两年期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国家级)》
2、《2012年度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两年期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校级)》
3、《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4、《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情况报告》
教务处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