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将对2013年我校已获准的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实施中期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请各学院依据项目合同书及相关要求,对各项目的研究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采取答辩、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各项检查工作。
二、完成时间及要求
1、10月底至11月上旬,项目组自查与学院检查:
(1)项目组完成《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国家级项目须经学院审查后,将电子文档上交教务处实践科,省、校级项目由学院自行审查并存档。
(2)学院完成《四川大学2013年度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并形成学院项目中期实施的整体情况总结报告,请上交汇总表和总结报告的电子文档。
(3)其他情况:
①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组,由学院审核达到结题要求后,提交《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见附件3)的电子文档以及相关的电子版成果资料;
②申请终止的项目组,按相关要求需提交《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报书》(见附件4)的电子文档及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的书面报告;
③限期整改的项目需要对整改要求及时间做出书面说明,要求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
以上电子文档及书面材料均请在2013年11月13日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2、2013年11月中旬,学校审核和备案,完成总结报告。
(1)教务处将各学院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审核。
(2)教务处根据检查情况,划拨中期检查合格项目的第二部分经费。
实践科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5400031,邮箱:helu@scu.edu.cn
附件:
1、《四川大学2013年度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2、《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
4、《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报书》
教务处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