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现将教育部《关于公布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102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各学院组织项目组师生及时查看,项目编号、类别等以本次教育部通知为准(详见附件2)。
请各学院组织国家级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见附件3),合同书需填写项目编号(见附件2)。经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学院负责人(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13年10月9日前将纸质文档(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交到教务处实践科。
学校对各《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进行审查合格后,将其中三份返回各学院,其中一份由学院存档,另两份分别由指导教师和项目组保存。学校、学院、指导教师将根据签订的合同书对各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请学院督促各项目组抓紧进行项目实施并及时报销经费。
实践科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5400031,邮箱:helu@scu.edu.cn
附件1:关于公布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102号)
附件2:2013年部属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3: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
四川大学教务处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