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3年度一年期、2012年度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已进入结题阶段,请各学院根据《关于印发< 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教〔2013〕116号)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结题答辩或评审工作,并对今年度结题项目开展评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
请各学院在2014年5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
(1)《2012年两年期及2013年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文档;
(2)各项目的《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见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校级项目纸质版由学院存档);
(3)如项目不能按期结题,请根据情况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报书》(见附件3)或《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报书》(见附件4),延期结题时间为半年。所有终止及延期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均需要上交。
(4)各项目的《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进展记录本》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登记本》(学院存档);
(5)若取得了研究成果的,请提交学术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研究报告、软件、发明实物、课件等相关电子版资料(纸质版资料交学院存档)。
请在结题工作时注意学生成果收集,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如发表单篇论文影响因子较高、或累积发表论文影响因子较高、或申请获得多个国家专利等)建立优秀学生档案,并及时反馈到教务处实践科。已结题项目,学生可以申请创新教育学分。
二、评优工作
(一)评选范围:
1、在2014年开展结题工作的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请将2013年一年期和2012两年期结题项目结合起来评优并排序)。
2、原则上按各学院本年度结题项目总数的20%推荐优秀项目。
(二)评优基本条件为:
1、按时完成中期目标,中期检查达“良”及以上;
2、按时结题,完成预期目标,实验记录认真、详细,经费使用合理,学院总体评价达“优”;
3、通过参与项目,学生在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提高很大;
4、项目有一定成果(如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或项目组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或交流,所开展项目具有一定影响;
5、经学院确定的优秀项目,请各学院直接在《2012年两年期及2013年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中勾选,请至少对排名靠前的50%项目进行排序,成果应详细登记(包括论文作者、论文名称、论文刊物等)。
三、“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遴选工作
1、大学生创新学术论坛:各学院择优遴选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1-2014年)中产生的优秀论文,选派相关项目组学生现场交流学术论文, 每个院推荐的大学生学术论文不超过5篇。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及成果展示:各学院择优遴选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1-2014年),每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参展项目5~7个,以展板和实物作品展示和演示、1~2名学生讲解的形式,交流项目研究成果;
3、论文和参展项目的准备及遴选方案参见附件5。请各学院于2014年6月10日之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推荐的大学生学术论文、创新创业项目展板信息,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推荐学术论文汇总表”(附件6)、“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推荐参展项目汇总表”(附件7)。
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5996705、85400142,电子邮箱:helu@scu.edu.cn
附件:
1、2012年两年期及2013年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2、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
3、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报书
4、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报书
5、“第二届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论文和参展项目准备及遴选方案
6、“第二届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推荐学术论文汇总表
7、“第二届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推荐参展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