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报送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24号)和《关于印发< 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教〔2013〕166号)相关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组织答辩、评审并公示,确定我校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国家级、省级及校级立项项目共计1883项(详见附件1):其中推荐国家级项目150项,推荐省级项目100项,校级项目共计1633项。按照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请各学院组织各级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合同书,并及时开展项目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签订项目合同书
请组织各级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见附件2),根据学校资助的各级项目经费标准(见附件3),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项目方案,并调整经费使用计划。合同书上需要填写项目编号(见附件1)。
经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学院负责人(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由学院统一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交到教务处实践科,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资格。
二、填写国家级、省级项目信息表
请推荐为国家级、省级项目的各项目组认真填写项目信息表(见附件4)。
三、领取过程记录本
请各学院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各级项目的《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过程记录本》,并通知各项目组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认真记录备查。
江安校区请于6月12日(周四)上午在江安行政楼105领取,望江校区请于6月13日(周五)上午到望江行政楼220领取。
四、国家级“大创”典型案例
按照教育部相关通知(教高司函〔2014〕24号)要求,需要上报学校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典型案例。请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特点,总结整理本学院2012年、2013年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一项,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立项时间、项目成员及老师信息、项目介绍、创新点描述、项目成果等,同时提交3-5张图片(含图表,要求有图注,表格要有表名)。要求每一案例应不少于600字。
五、项目及时实施
各项目组应充分利用时间(包括“实践及国际课程周”、寒暑假及周末)实施项目。经费使用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及时报销经费。
实践科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5400031,邮箱:helu@scu.edu.cn
附件:1、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
2、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
3、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资助标准
4、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教务处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