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正文

关于启动四川大学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8-23发布者: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为积极响应国家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充分发挥学校高层次科研和实践平台的作用,深化“课赛践研一体化”育人模式,推动校企行专项行动常态化,推动双创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改革,现启动2022年大创立项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动员同学积极申报,择优推荐,着力培育。

一、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

1.申报条件及要求原则上按照《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66号)(附件1)执行。通过2021年大创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均可申报。

2.学校重点支持以下几类项目:

1)属于十大重点支持领域的项目。(附件2

2)进课题组、进实验室、进科研团队参与科研项目的项目。

3)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平台等)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平台支持申报的项目。

4)企业命题组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下达的《关于深入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1244号),推进“校企行”专项行动常态化工作,拟在“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大类中分别增设“企业命题组”,支持师生团队就行业龙头企业发布的创新需求开展研究探索,其中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国家电网、华润集团、共享装备、新希望等六家与川大建立校企行专项结对的企业类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优先。可通过类途径申报:

i通过创新训练申报——在校内教师指导下,参与由企业支持的高校横向科研合作项目。此类项目由教师发布命题,学院组织评审,立项名额单列。

ii)通过创新训练申报——通过揭榜企业类双创示范基地在“校企行”官网国网双创平台上发布的科研创新需求,或参与学校组织的“校企行”企业创新需求专场对接会(拟于9月开展),与企业联系人和校内相关学科的指导老师对接,组建师生团队申报,项目团队需同时联系企业示范基地,在校企行官方网站完成揭榜相关任务。此类项目由校内指导老师所在学院组织评审,立项名额单列。部分企业类示范基地发布的需求清单已整理在附件3中,请同学们主动联系企业联系人,充分了解项目要求后申报。

iii)通过创业训练申报——通过揭榜企业类示范基地在“校企行”或企业官网发布的创新创业需求,或参与学校组织的“校企行”企业创新需求专场对接会(拟于9月开展),与企业联系人和校内相关学科的指导老师对接,组建师生团队申报。此类项目由学校组织企业专家评审项目团队需同时联系企业示范基地,在校企行官方网站完成揭榜工作。部分企业类示范基地发布的需求清单已整理在附件3中,请同学们主动联系企业联系人,充分了解项目要求后申报。

5)交叉学科类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学籍所在学院负责评审推荐立项,项目必须同时符合“研究内容学科交叉”、“研究团队学科交叉”、“指导老师学科交叉”三项要求。

6)“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计划项目。鼓励项目团队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优质中学,开展与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社区治理相关的活动,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进行科普宣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提升川大美誉度。优先推荐至“互联网+”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7)在前期研究和实践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或实践的项目。负责人曾参与或负责2021年及以前大创项目的,需在申报书中标注,并在提交之前所参与或负责所有项目的申报书、结项报告(2021年项目可提交中期报告代替)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

3.项目一旦立项,原则上不得终止项目,否则纳入团队成员诚信记录,取消负责人今后申报资格,并扣减学院相关大创指标。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若因项目实施的需要,确需变动的,须遵循《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1.校级项目立项申报

1)通知发布即日起,请申报者认真选题、组队、预研。202196日至109日,请申报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在线填写对应类别的申报书(附件4)。项目负责人登陆“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参考学生项目申报操作手册完成填报,申报系统将于20219610:00开启,1091730关闭。申报创业训练类企业命题组的团队请注意登录校企行官方网站完成相关揭榜工作。(官网网址: www.star.sgcc.com.cn/web/#/secondSchoolCompany/secondSchoolHome

220211011日—1022日,学院组织专家对创新训练类(非交叉学科)进行立项评审,于2021102217:00前将拟立项的项目排序并汇总,表格(附件5excel和扫描签章pdf)发送到邮箱cxcy@scu.edu.cn,学院推荐后由学校组织审查。

320211011日—1022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创新训练类(交叉学科)、创业训练类、创业实践类进行立项评审,学校评审通过的项目均不占学院指标。

4202111月,公布校级立项名单,立项团队签署承诺书并开始实施项目。项目经费采用分批划拨方式,首批经费将于20223月划拨。

2.中期检查及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

20225月,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院、校分别对各类项目从项目执行情况、团队投入度、约定成果达成度、项目成熟度、资金使用进度等方面评审考查。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并补充划拨经费。

3.结题考核

202210月,学校和学院从项目执行情况、团队投入度、项目成熟度、标志性成果(包括本科生署名的论文、专利、科创比赛获奖等成果)等方面开展结题考核工作。其中,创新训练类(非交叉学科)项目由学院组织,创新训练类(交叉学科)、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由学校组织。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指导教师绩效奖励。

三、项目经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参考标准(单位:元)

项目分类

 

创新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

科学探索类、工程技术类、交叉学科类、企业命题组

人文艺术类、社会科学类

创业训练

企业命题组

创业实践

国家级

6500

5200

5200

6500

32500

省级

3900

2600

2600

3900

13000

校级

1950

1300

1300

1950

6500

 

四、对学院开展大创工作情况考评

根据四川大学对校院两级改革的整体规划,请学院严格把关项目的评审督查工作,对大创项目的立项及结题质量负责,不盲目追求立项数量。学院在推荐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并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结题评审并推荐优秀项目时应客观评审,严格要求,不打人情分,结题不放水。学校将对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等过程组织专家抽查审核,并在学院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学校依据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的“标志性成果”(包括本科生署名的论文、发明专利、科创比赛获奖等成果)和大创工作审查情况,在年终考核时对学院开展考核,并据此分配下年度大创各级别项目立项指标。

对于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高水平学术论文、作为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科创比赛获国家级及以上奖项、创业实践实效强的项目,优先国、省级立项、评优、推荐由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和次年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五、其他

学校将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66号)加强项目管理。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盗用他人项目,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联系人:翟老师 电话:85400031,邮箱:cxcy@scu.edu.cn

 

 

教务处

2021823

 

关闭

系统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