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为积极响应国家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充分发挥学校高层次科研和实践平台的作用,深化“课赛践研一体化”育人模式,推动双创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改革,引导高质量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项目培育,现启动2021年大创立项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动员同学积极申报,择优推荐,着力培育。
一、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
1.申报条件及要求原则上按照《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66号)(见附件1)执行。
2.学校重点支持以下几类项目:
(1)进课题组、进实验室、进科研团队参与科研项目的项目;
(2)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平台等)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平台支持申报的项目;
(3)企业命题组项目。扎实推进“校企行”专项行动,在创业训练计划中新增“企业命题组”项目,已向企业征集100余项课题供学生选题,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建议同学们联系企业联系人,充分了解项目要求后申报,项目立项评审由教务处组织企业家评审;
(4)交叉学科类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学籍所在学院负责评审推荐立项,项目必须同时符合“研究内容学科交叉”、“研究团队学科交叉”、“指导老师学科交叉”三项要求。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计划项目。鼓励项目团队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优质中学,开展与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社区治理相关的活动,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进行科普宣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提升川大美誉度。优先推荐至“互联网+”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6)在前期研究和实践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或实践的项目。负责人曾参与或负责2019年及以前大创项目的,需在申报书中标注,并附上之前所参与或负责项目的申报书和结项报告。
3.项目一旦立项,原则上不得终止项目,否则纳入团队成员诚信记录,取消负责人今后申报资格,并扣减学院立项指标。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若因项目实施的需要,确需变动的,须遵循《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1.校级项目立项申报
(1)通知发布即日至2020年12月18日。请申报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对应类别的申报书(附件3)。项目负责人登陆“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参考学生项目申报操作手册完成填报,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12月18日24:00关闭。
(2)2020年12月19日—12月25日,学院组织专家对创新训练类(非交叉学科)进行线上或线下立项评审,于2020年12月28日前将拟立项的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学院推荐后由学校组织抽查。
(3)2020年12月19日—12月25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创新训练类(交叉学科)、创业训练类、创业实践类进行线上或线下立项评审,学校评审通过的项目均不占学院指标。
(4)2020年12月底,公布校级立项名单,并分批次拨款。
2.中期检查及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
2021年4月,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院校分别对各类项目从项目执行情况、团队投入度、约定成果达成度、资金使用进度等几方面评审考查,学校组织抽查。
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校院两级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创新训练类(非交叉学科)项目由学院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公示,并于4月23日前提交教务处。创新训练类(交叉学科)、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由学校组织评选、公示和推荐。
2021年5月,学校将公布省级和国家级立项推荐名单,并分批划拨经费。
3.结题考核
2021年10月,学校和学院从项目执行情况、团队投入度、标志性成果(包括本科生署名的论文、发明专利、科创比赛获奖等成果)等方面开展结题考核工作。其中,创新训练类(非交叉学科)项目由学院组织,创新训练类(交叉学科)、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由学校组织。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指导教师绩效奖励和学生奖金。
三、项目经费划拨和管理
立项经费的65%作为项目执行经费,分批划拨到项目负责人学籍所在学院,由学院管理执行。立项经费的35%作为指导教师绩效奖励和学生奖金,在项目结题后,根据项目结题考核结果发放。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参考标准(单位:元)
类别
层次 |
创新训练计划 |
创业训练计划 |
创业实践计划 |
科学探索类、工程技术类 |
人文技术类、社会科学类 |
交叉学科类 |
创业训练组 |
企业命题组 |
国家级 |
10000 |
8000 |
10000 |
8000 |
10000 |
50000 |
省级 |
6000 |
4000 |
6000 |
4000 |
6000 |
20000 |
校级 |
3000 |
2000 |
3000 |
2000 |
3000 |
10000 |
四、对学院开展大创工作情况考评
根据四川大学对校院两级改革的整体规划,请学院严格把关项目的评审督查工作,对大创项目的立项及结题质量负责,不盲目追求立项数量。学院在推荐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并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结题评审并推荐优秀项目时应客观评审,严格要求,不打人情分,结题不放水。学校将对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等过程组织专家抽查审核,并在学院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学校依据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的“标志性成果”(包括本科生署名的论文、发明专利、科创比赛获奖等成果)和大创工作抽检情况,在年终考核时对学院开展考核,并据此分配下年度大创各级别项目立项指标。
对于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高水平学术论文、作为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科创比赛获国家级及以上奖项、创业实践实效强的项目,优先国、省级立项、评优、推荐“国创”年会和次年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五、其他
学校将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66号)加强项目管理。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盗用他人项目,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联系人:王老师(85400142)、翟老师(85400031),邮箱:cxcy@scu.edu.cn
教务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