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对2015年度一年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实施中期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请各学院依据项目合同书及相关要求,对各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采取答辩、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各项检查工作。
二、完成时间及要求
1、项目组完成《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并完成《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过程记录册》“中期检查记录”中的“自评”,同时请指导教师填写《过程记录册》中“指导教师评语”,将以上材料交由学院审查。项目须经学院审查后,将电子文档上交教务处实践科(文件名称请以项目编号命名)。
2、学院完成《四川大学2015年度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以及《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过程记录册》“中期检查记录”中的“检查意见”,并形成学院项目中期实施的整体情况总结报告,请上交汇总表和总结报告的电子文档。
3、其他情况:
①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组,由学院审核达到结题要求后,提交《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见附件3)的电子文档以及相关的电子版成果资料,纸质材料及《过程记录册》由学院存档;
②申请终止的项目组,按相关要求需提交《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报书》(见附件4)的电子文档和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的书面报告及《过程记录册》;
③限期整改的项目需要对整改要求及时间做出书面说明,要求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
以上电子文档及书面材料均请在2015年9月28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实践科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5400031,邮箱:helu@scu.edu.cn
附件:
1、四川大学2015年度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2、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
4、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报书
教务处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