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力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面覆盖,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18年度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学院认真组织,同学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要求
1.请根据《关于印发< 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教〔2013〕116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按照“项目申报”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申报。
2.学校将大力支持:
(1)“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储备项目;
(2)进实验室参与教师科研的创新创业项目;
(3)结合所学专业和个人兴趣的自主创新项目;
(4)基于学术型社团的创新创业项目;
(5)基于前期创新成果的创业项目。
3.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应在校企双导师的指导下,同时满足两个前提条件:①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②项目实施期间需要注册成立公司。
4.鼓励不同学院、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共同组队,促进交叉学科人才培养及协作精神培养。
5.项目的管理以学院为主体,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校级项目的立项、评定、实施、考评等工作。要求学院严格把关。
6.已获得资助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其他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发现重复申报,取消今后申报资格。
7.项目一旦确定立项将不得无故退出和终止,否则取消今后申报资格。
二、申报程序
1.2017年12月14日—2018年3月11日,项目申报者(负责人)登陆“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根据所申报项目的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填写相对应的申报书及相关信息,学生网上申报手册参见附件2,申报系统将于2018年3月11日24:00关闭。
2.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各学院可在管理系统中汇总项目申报信息,并组织专家进行线上或线下评审,并对所有评审合格的项目汇总排序。学院务必于2018年3月16日16:00前,将评审合格的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到实践科邮箱,并将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纸质版交到教务处实践科。(专家评审及学院的系统操作手册稍后通知)。
3.2018年3月17日—3月23日,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上报项目汇总表,按适当比例选取各学院排名靠前的项目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项目资助经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参考标准 (单位:元)
类别
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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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训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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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训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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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实践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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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训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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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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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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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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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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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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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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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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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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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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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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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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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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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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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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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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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学校将根据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相关管理文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相关事宜,由教务处实践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5400031,邮箱:helu@scu.edu.cn
附件:
1.《关于印发< 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学生“大创”项目申报操作手册
3.2018年度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