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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类项目立项答辩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3-12发布者:实践科点击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和《关于印发< 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教〔2013〕116号)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评审,我校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共申报2925项,因今年是“大创计划”从“重数量”到“求质量”的重大改革年,将预计全校立项数不超过1500项,创新训练项目由学院推荐,学校组织开展创业类项目的答辩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业类项目答辩会

1.答辩时间:2019年3月15日(周五)下午14:00正式开始。

2.答辩地点:望江校区,每个分场分组进行答辩,具体安排见附件。

3.答辩注意事项

(1)请相关同学查看自己项目所在分组、顺序、时间及地点(见附件),按顺序及时间段进行答辩。要求按答辩时间提前20分钟候场,候场教室为:望江基础教学楼A403。答辩结束即可离开。

(2)答辩项目请认真准备PPT汇报,创业训练项目请准备5分钟的PPT汇报,按照8分钟时限答辩(讲解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创业实践项目请准备5分钟PPT汇报,按照10分钟时限答辩(讲解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严禁超时。请注意演练,以便现场能顺利进行。每个项目组请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至少带一份,方便评审专家传阅。

(3)请认真检查PPT,每个项目组派一名同学带上优盘,提前在13:50到答辩所在教室将优盘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统一将PPT拷贝至教室电脑中。

(4)答辩陈述由1人完成(原则上是负责人),回答问题时可以由小组其他成员补充。

(5)请按时参加答辩,如无故缺席,将取消资格。

(6)学校将根据答辩评审成绩对项目进行等级认定,答辩通过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类项目将与校级创新训练项目名单(校级创新项目由直接学院推荐,国家级、省级创新项目将于5月中旬再组织评审,通知另行发布)统一在教务处主页上公示。

二、项目实施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实施期均为1年(起止时间:2019.3-2020.3)。请学院及相关单位积极为立项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条件,并加强监管,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各项目组应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及周末)及时实施项目。

三、其它

为了全面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知识与能力,学校鼓励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设立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学生个人进入教师科研团队或企业创新创业团队进行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训练。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5400031,邮箱:helu@scu.edu.cn

附件:2019年度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类项目答辩安排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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