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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1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09-14发布者:超级管理员点击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是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免试研究生的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川大教〔2014〕178号)精神,请各学院成立由教学院长担任组长的推免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制定推免细则,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于9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和推免细则报教务处,电子档发送至jmx@scu.edu.cn,学校将在教务处主页统一公布。

2. 各学院要不断完善推免生考核内容体系和方式方法,严格选拔条件,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定,尤其要突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的考核。

外语要求具有较高的水平和运用能力,具体标准如下: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旧GRE成绩≥1200+4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艺术类专业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425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科研成果特别显著、专业水平特别高者,英语要求可适当放宽。此类学生向学院申请,由相关学科2名教授推荐、学院考核确定人选(占学院指标),参加学校拟于9月18日召开的专家组评审会。若此类学生未通过学校考核,指标将投向全校本科培养质量高的学院。

3. 所有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在接收阶段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4. 推免类别:(1)面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各学院选拔);(2)支教(由团委负责选拔)。

5. 指标分配原则:

(1) 面上优秀应届本科生推免按应届毕业学生人数的15.76%下达到相关学院。

(2)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和双特生: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若有学生放弃,指标可在学院内部调节)。

(3)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和吴玉章学院按毕业生人数的50%划拨推免指标。

(4)“数学-经济学创新班”按毕业生人数的40%划拨推免指标。

(5)对2014年受到表彰的“本科教学工作先进单位”予以激励:第1-2名按毕业生数的5%、第3-5名按毕业生数的1%、第6-10名按毕业生数的0.5%奖励推免指标。

(6)支教指标、直属师范补偿计划、国防科工补偿计划按相关要求单列。

6.请各学院严格执行推免标准,若因学生达不到标准导致推免指标剩余,学校将收回推免指标,并统一调剂到本科培养质量高的学院。

7. 请各推荐单位在9月21日前把经公示10个工作日的推免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教研科(望江校区行政楼二楼218室),电子版发送到:jmx@scu.edu.cn

联系人:蒋老师  冉老师

联系电话:85400402    85405270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

2. 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川大教〔2014〕178号)

3. 四川大学2016届推免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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