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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09-08发布者:超级管理员点击次数:

 
四川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  录入科室:教学研究科  点击次数:9093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是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免试研究生的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川大教〔2017〕131号)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精神,请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的推免细则,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于9月1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和推免细则报教务处,电子档发送至jmx@scu.edu.cn。

  2. 各学院要不断完善推免生考核内容体系和方式方法,严格选拔条件,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定,尤其要突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的考核。

  3.外语要求具有较高的水平和运用能力,具体标准如下:

  大学英语(含口语)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旧GRE成绩≥1200+4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艺术类专业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425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科研成果特别显著、专业水平特别高者,课程成绩和外语水平可适当放宽。此类学生向学院申请,由相关学科2名教授推荐、学院考核确定人选(占学院指标),参加学校拟于9月19日前后召开的专家组考核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此类学生未通过学校考核,指标将投向全校本科培养质量高的学院。

  4. 所有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在接收阶段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5. 推免类别:(1)面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各学院选拔);(2)支教(由团委负责选拔);(3)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科研成果特别显著、专业水平特别高者(由学校专家组考核选拔)。

  6. 各学院在分配推免指标时应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突出改革导向,合理分配推免名额,避免简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来安排使用推免指标。

  请各学院严格执行推免标准,若因学生达不到标准导致推免指标剩余,学校将收回推免指标,并统一调剂到本科培养质量高的学院。

  7. 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免试资格后受到处分或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良好)。

  请各推荐单位在9月21日前把经公示10个工作日的推免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教研科(望江校区行政楼二楼218室),电子版发送到:jmx@scu.edu.cn

联系人:蒋老师  冉老师

联系电话:85400402    85405270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

  2. 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川大教〔2017〕131号)

  3. 2018届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4. 四川大学2018届推免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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