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实施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是我校深化人才培养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教务处与研究生院前期充分研讨、论证,面向全校优秀本科生实施“本硕博贯通式未来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制定了《四川大学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川大研【2020】788号)。根据我校年度工作安排,拟在全校推进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我校拔尖计划2.0、强基计划、国家基础学科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班、名师学术创新班、交叉学科试验班、卓越人才培养教育计划、创新人才综合培养计划、优势学科、“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等2018级学生中启动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工作。
二、实施程序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工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实际,积极开展本年度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工作。
1.请拟开展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工作的单位填写《四川大学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申请表》,于3月19前日将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教务处电子邮箱:574373568@qq.com及研究生院电子邮箱:scupyb@163.com。拔尖计划2.0、强基计划已于上学期启动此项工作,不参与此次申报。
2.由研究生院与申请单位协调,确定开展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的学科专业(方向)、名额、要求等。
3.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单位制定《XX学科/班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方案》。
4.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单位《XX学科/班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方案》进行评审。
5.各单位组织制定《XX学科/班本硕博贯通式人才遴选方案》,由研究生院、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即可组织XX学科/班拟参与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计划的备选学生。
6.有条件的单位可对备选学生开展本硕博贯通式前期培养。
7.备选学生获得保研资格后,正式进入XX学科/班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享受相关政策、待遇支持。
三、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本学期):
第2-3周 启动各单位申报。
第6-7周 制定《XX学科/班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方案》。
第9-10周 制定《XX学科/班本硕博贯通式人才遴选方案》。
第12周 各单位组织遴选备选学生。
第14-21周 有条件学院可开展本硕博贯通式前期培养。
第二阶段(下学期):
第1-5周 备选学生参与各单位保研,获得保研资格。
第6-21周至以后 执行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方案。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黄老师 电话:85406307
教务处:杨老师 周老师 电话:85408232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