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推动新工科建设再深化、再拓展、再突破、再出发,探索形成高水平的工程教育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认清我校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迫切性,主动谋划、把握机遇,统筹推进新工科建设改革理论与实践工作,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和实践。
2.请各学院做好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统筹申报工作,既可通过学校层面推荐申报,也可向各专业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各学院拟向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为1项。各专业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时间和要求请咨询各专业教指委。原则上推荐学校和教指委的项目不得重复。
3.已获得教育部第一批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4.学院拟向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请于4月19日前将《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发送至邮箱jyk@scu.edu.cn。
5.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审议,择优遴选代表学校推荐的申报项目。学校遴选通过的项目,将由学校分配账号和密码后通过登录“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网址:http://oaa.tju.edu.cn/eee/),进行线上填报。
联系人:李晶莹 电话:85405270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