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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06-16发布者:超级管理员点击次数:

各学院:

    教材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和教学内容的载体,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文件和《四川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川大教[2015]75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提高教学质量,现将2017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计划填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教材选用

    1、请各位老师按照《四川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川大教[2015]75号)文件中教材选用原则选用教材(见附件1),并请在网上录入时,若选用的是各级优质教材,务必注明选用教材的级别如下:

    (1)A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

    (2)B省部级规划教材

    (3)C教育部指导委推荐教材

    (4)D校级优秀教材

    (5)E高水平科技类优质境外原版教材

    (6)F马工程教材

    (7)G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的优质教材(需学院提供认定报告)

请直接填写A-G等级代码即可,若选用的不是以上级别的教材,请不做任何填写。凡是涉及马工程重点建设教材相关课程,请相关文科学院必需征订使用已经出版的马工程重点建设教材。

    2、同一门课程(课程号相同),必须使用同一种教材。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执行的,须由学院出具书面情况说明。

    3、凡是征订使用“引进教材”,学院必需遵照相关规定严格审查把关。

    二、 填报时间:

    1、2017年6月17日至2017年6月23日。

    2、逾期填报教材,请说明理由并由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和学院盖章。

    三、具体填报方法步骤

    进入网址:http://202.115.37.89/teacher/teachin.htm →→ 输入各学院系统口令 →→ 进入数据录入界面,按要求填写即可。

    四、教材计划填报要求

    1、统编教材

    请认真、准确填写下学期开设各课程所需教材的详细信息,包括: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书号(ISBN)、版次(*)等(出版社若没有选项请勿填写其他,而是手动填写清楚);并请将教材计划联络员和任课教师姓名、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手机号,以便有关教材信息有误等问题可以在第一时间与老师取得联系。)(*)在备注栏告知我们,以便联系。 (标注*为必填项目)

    2、自编教材

    请在数据录入界面 《出版社栏》 填写“无”字样,自编讲义的印刷原则上由本学院自行解决,需要学校出版社学子书店协助解决的,请与出版社学子书店联系(文华活动中心二楼,电话:85460900 曹老师)。

    3、不需要教材

    原则上每一门课程必须选定一本教材,特殊情况不用教材请在《教材名称栏》填写 无 字样。

    4、教学参考书

    教学参考书数据库系统的资料收集工作要与教材计划的填报工作同时进行,请各学院组织教研室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年度等。

    5、跨学期课程

    *跨学期课程请必须在备注栏注明是否上期已报教材。

    五、材料上报

    1、2017年6 月23日后教材征订录入系统将关闭。请各学院将填报的教材使用计划(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2)以及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的优秀教材报告(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人签字),请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6 月30日前将电子和纸质文档交教务处实践科,此时若要修改,请直接在纸上进行增删,不需再输机(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陈静老师,电话85400142,邮箱:1075636930@qq.com)。

    2、填报的教材一经核实、签字盖章后,将立即转交给出版社学子书店进行征订,此时若再发现需要修改教材,请直接与出版社学字书店联系。(电话: 85460900 曹老师)

    六、技术支持:

    各学院在填报教材的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学子书店曹老师联系,我们将配合各学院,共同作好教材的填报、征订工作,保证课前到书。各学院在上报教材计划的同时,请作好自己的信息存档工作。

 

 

 

                     教务处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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