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践行四川大学 “探究式-小班化”课程教学理念,根据“关于印发《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金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大研【2012】34号)”,学校特设立“研究生助教岗”,进一步在专业课推行以研究生助教辅助教学为基础的 “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教学改革。现将进一步推动此项改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行改革的课程类别
1. 大类平台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及重要专业课程。
2. 具备“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条件,即:授课人数原则上在80以上的必修课,可分为3个以上研讨班;能满足研究生助教小班化教学要求。
二、 申报及工作程序
1. 学院汇总在2012年秋季进行“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教学改革的课程信息,形成《四川大学“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研究生助教岗位申报表》(见附表)于10月26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cta@scu.edu.cn。
2.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研究生助教申报岗位进行核定、审批并公布结果。
3. 全校研究生依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公布的岗位,向课程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报名申请,各相关学院教务办汇总本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的报名表,并根据本学院课程改革的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或面试,于 11 月 5 日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交研究生助教候选人名单。
4.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每学期中举办一次研究生助教培训对研究生助教候选人进行训练,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5. 学校对研究生助教提供津贴(每周承担助教教学工作不少于10学时的,月薪1600元;每周承担助教教学工作不少于5学时的,月薪800元)。
三、教学改革的方式
1. “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教学改革由主讲教师设计课程改革方案并承担大班教学工作,研究生助教负责组织小班研讨及其他辅助工作。授课和研讨均在正常课堂教学时段进行。
2. 主讲教师负责研究生助教的指导、任务分派和业绩考核。
3. 助教工作职责
(1) 教学管理:根据老师要求随堂听课,并协助老师完成课堂教学。
(2) 组织学生进行小班研讨、集体自习、集中答疑、辅导习题等与课程相关的形式多样的活动。
(3) 日常学习管理:包括协助教师批改作业、批阅试卷等。
(4) 研究生助教属于教学辅助岗位,不得承担本应由主讲教师承担的主讲工作,否则作为违纪行为追究主讲教师的责任。
(5) 研究生助教每月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并由主讲教师签署评价意见,学校对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助教按月发放助教津贴,并适时评选优秀研究生助教对表现优异的进行奖励。
(6) 各学院从研究生助教中推选一位有责任心的同学,负责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开设学院、研究生助教之间的联系,负责收集研究生考核表及津贴发放等事宜。
请各学院按照以上要求,做好2012年度专业基础课程、重要专业课程“大班授课、小班研讨”课程研究生助教岗位申报及实施的相关组织工作,切实推动“探究式-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5401114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