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充分体现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重点打造五大通识教育模块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创新创业教育特色课程。现将课程建设与申报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识教育模块课程建设与申报
(一)课程模块及内涵
课程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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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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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文艺术与中华文化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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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文化(文学篇/历史篇/哲学篇/艺术篇)”纳入“人文艺术与中华文化传承”模块;
(2)“大学生心理健康”纳入“社会科学与公共责任”模块;
(3)“大学计算机类课程”纳入“工程技术
与可持续发展”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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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科学与公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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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学探索与生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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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技术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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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际事务与全球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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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内涵见附件1。
(二)通识教育模块课程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师德好,“教书”与“育人”并重;热情投入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经验;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
2.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组建,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人。课程负责人主持课程建设,对课程进行总体规划,对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把关,协调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鼓励组建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课程团队。
3.课程学分、内容及开设模式:原则上课程学分不超过2学分,包含实践环节的课程,可适当放宽学分限制。课程内容符合模块内涵,每学期多门次开设。
4.教学及考核方式:注重启发式讲授、互动式交流、探究式讨论,强化课堂内外讨论、课外拓展阅读和创新实践等环节,学业评价注重全过程考核、非标准答案考试,增强课程深度和挑战度。鼓励利用优质慕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开展翻转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三)通识教育模块课程申报方式
1.全面优化、提升现有文化素质公选课(通识课程)
(1)课程负责人对照通识模块课程内涵及建设要求,对现有的文化素质公选课(即现有通识课程)进行优化、调整和提升,填写申报表(附件3)。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照模块课程建设要求(教学大纲、教案、教材、考核、评教结果等)对申报课程进行严格评审后上报。
2.新建优质模块课程
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组织教师按照模块内涵进行自由申报,也可按照学校拟定的部分课程名称(附件2)进行申报。
同时,为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每学院至少新建由教学名师、学术带头人、引进人才等领衔的课程2门。
(四)通识教育模块课程的经费支持
对新建课程给予1-2万/门的建设及试运行经费支持。要求各负责人对经费使用进行详细预算。
二、专业核心课程建设
各学院根据国家本科专业目录以及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适应大类招生为方向的高考招生改革,按照2018级教学计划修订的指导意见,优化、整合和凝练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
同时,对照《四川大学一流专业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及考核方式、选用优质教材,强化实践教学,以利于学生专业核心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打造以及专业核心素养的形成。
此外,为推动跨学科专业教育,鼓励各学院有针对性地为非本专业学生开设专业类课程,供其他专业学生修读。
三、创新创业教育特色课程建设
(一) 跨学科与服务性学习的项目制课程
此类课程是学校开展课程建设和改革的重要探索。教师将自己的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面向本科学生开放,学生以修读课程的方式参与项目。教师的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关注人类、社会需求,解决政府、企业、社区或学校的具体问题,或者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可以实现学生跨学科交叉组建团队,促进学生在提高沟通、协作与创新能力、实现深度学习的同时,服务在地需求,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担当能力。
跨学科与服务性学习的项目制课程的申报要求如下:
1.依托教师已有的科研项目,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且项目应为聚焦于解决政府、企业、社区或学校的具体问题或者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2.确定课程题目,根据项目导向和任务驱动进行课程设计,满足学生跨学科交叉组建团队。
3.鼓励借助与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的研究项目。
(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
此类课程是拟建设一批具有川大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的意识、活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课程建设要求如下:
1.建设条件:充分依托校企合作研究项目、高水平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以及海内外、校内外高水平“双创”导师进行建设课程。
2.课程形式:可以为开展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实体课程,也可建设慕课等在线开放课程。
以上两类课程作为创新创业特色课程均需按照新增专业选修课的模式经教师自由申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授委员会)评审、学校层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建设和运行。学校提供2-5万/门的课程建设与试运行的经费。
四、其 他
1.专业核心课程相关建设工作按照教学计划修订的工作要求、程序和时间开展。
2.为做好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本学期拟申报的通识教育模块课程申报书、教学大纲及教师简介(附件3),由各学院于2017年11月24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498441784@qq.com。
3.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类课程的申报建设可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申报。
4.评审通过的课程将录入排课系统统一排课或进行拍摄制作。
附件:
1.通识教育课程模块内涵
2.重点建设优质模块课程名称及内容参考
3.通识教育课程申报表
联系人:张怡 85400402
教务处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