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09、2010级第二专业(双学位)缴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方便同学们缴纳学费,请修读第二专业(双学位)的同学务必于3月1日之前将所选第二专业(双学位)的一个学期学费存入用于缴纳第一专业学费的建行卡,财务处将于3月2日上午采用银行代扣代缴方式收取学费。如同学确因缴纳学费的建行卡有问题、或遗失不能进行代扣代缴的,请于3月2日上午8:30——11:30在望江行政楼1楼学费收费点(中国工商银行旁边)、3月2日上午9:10——11:30在江安行政楼2楼财务处刷卡缴费(只能刷卡、不收现金)。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财务处 教务处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