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综合优势,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需要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更好地满足大学生就业的要求,2014级本科生双学位学习将于2015-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大学“双学位”
四川大学“双学位”教育是指学有余力的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以辅修方式修读跨学科门类(医学和艺术学科门类的专业除外)的另一“双学位”专业。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并完成所修读的“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达到授予学位条件者,可同时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办法》,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2014级)和部分三年级学生(5年及以上学制的2013级),学有余力,均可自愿申请报读“双学位”。修读“双学位”必须按照招生要求选择一个跨学科门类的专业。
三、四川大学2014级“双学位”招生专业一览表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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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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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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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生规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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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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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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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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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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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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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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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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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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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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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法学院教务办公室(20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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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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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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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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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知识产权方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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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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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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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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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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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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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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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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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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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商学院306A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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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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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18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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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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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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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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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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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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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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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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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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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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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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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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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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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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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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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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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经济学院教务办公室(经管楼北1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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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玉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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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1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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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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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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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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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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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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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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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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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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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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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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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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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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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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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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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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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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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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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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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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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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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外语学院教务办公室(1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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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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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1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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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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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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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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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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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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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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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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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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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跟班修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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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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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学院教务办公室
望江办公室文科楼308,电话:85416656;江安办公室:文科楼一区312,电话:8599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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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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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076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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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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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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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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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跟班修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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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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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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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新闻传媒与经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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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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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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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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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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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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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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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跟班修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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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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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公共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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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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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1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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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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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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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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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跟班修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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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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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公共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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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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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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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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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跟班修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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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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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历史学院教务办公室(文科楼40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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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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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12312
8599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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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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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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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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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跟班修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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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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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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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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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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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30人以下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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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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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教务办公室(望江基础教学楼B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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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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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68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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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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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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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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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跟班修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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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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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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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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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1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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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知识产权方向教学计划授课;学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由学校发给法学专业的双学位证书,学院对完成学业的同学出具学习“知识产权方向课程”的写实性证明。
【*2】按照新闻传媒与经济方向教学计划授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由学校发给新闻学专业的双学位证书,学院对完成学业的同学出具学习“新闻传媒与经济方向课程”的写实性证明。
四、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29日。
五、报名及录取程序:
1.自愿申请“双学位”学习的学生,需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学习申请表》(附件1)并附已修课程成绩单,经主修学院审批同意后,交开办“双学位”学院。同时,请于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9日登陆综合教务系统填写辅修培养方案注册申请(具体操作方法如下:进入综合教务系统→个人管理→个人培养方案→注册辅修专业→选择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填写申请人电话和申请原因→提交。详见附件2)。
2.开办“双学位”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报名学生情况,并在综合教务系统上审批学生的辅修培养方案注册申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于2016年01月05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各专业获得“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名单。同时,学生可在综合教务系统查询注册申请结果。
4.取得“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于2015-2016春季学期按照教务处、财务处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缴费后,到“双学位”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各学院另行通知),并从2015-2016春季学期第四周起按“双学位”教学计划安排开始学习。
六、其它事项
1.“双学位”专业的教学、学籍管理、毕业及授位等按照《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办法》执行。其中单独组班的专业,采取周末或晚上集中授课的方式开设“双学位”课程;跟班修读的专业,按照主修专业选课方式选修“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2.查询“双学位”教学计划,请登陆教务处网站在“双学位”栏目下点击“教学安排”,网址:http://202.115.47.189/fxweb/fuxiu/。
3.咨询方式:请查看招生专业一览表中各“双学位”学院的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教务处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