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综合优势,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需要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更好的满足大学生充分就业的要求,2013级本科生双学位学习班将于2014-2015年春季学期开课。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大学“双学位”
四川大学“双学位”是指学有余力的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以辅修方式修读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课程(医学类、艺术类专业除外)。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规定课程者,可同时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2013级)和部分三年级学生(5年及以上学制的2012级),学有余力,均可自愿申请报读双学位。双学位修读必须选择跨学科门类的其它专业。
三、2013级四川大学双学位招生一览表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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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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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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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生规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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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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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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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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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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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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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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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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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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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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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法学院教务办公室(20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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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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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9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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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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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知识产权方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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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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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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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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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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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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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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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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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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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商学院教务办公室(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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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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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18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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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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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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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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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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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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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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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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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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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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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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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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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文化经营管理方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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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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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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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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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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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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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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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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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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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经济学院教务办公室(经管楼北1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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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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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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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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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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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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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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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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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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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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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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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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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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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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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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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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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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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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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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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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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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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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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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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外语学院教务办公室(1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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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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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1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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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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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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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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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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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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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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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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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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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跟班修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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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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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学院教务办公室
望江办公室文科楼308,电话:85416656;江安办公室:文科楼一区312,电话:8599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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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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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076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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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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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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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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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跟班修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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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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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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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新闻传媒与经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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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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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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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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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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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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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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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人以下不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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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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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公共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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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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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1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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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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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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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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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人以下不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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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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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公共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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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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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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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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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30人以下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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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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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历史学院教务办公室(文科楼40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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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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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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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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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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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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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30人以下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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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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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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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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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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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30人以下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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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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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教务办公室(望江基础教学楼B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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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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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68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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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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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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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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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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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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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学院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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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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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63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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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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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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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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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限理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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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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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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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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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1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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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知识产权方向教学计划授课;学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由学校发给法学专业的双学位证书,学院对完成学业的同学出具“学习知识产权方向课程”的写实性证明
【*2】按照文化经营管理方向教学计划授课;学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由学校发给工商管理专业的双学位证书,学院对完成学业的同学出具“文化经营方向课程”的写实性证明
【*3】按照新闻传媒与经济方向教学计划授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由学校发给新闻学专业的双学位证书,学院对完成学业的同学出具“新闻传媒与经济方向课程”的写实性证明
四、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26日。
五、报名及录取程序:
1.自愿申请双学位学习的学生,需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双学位学习申请表》(附件1),附成绩单交其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自行送交开办双学位的学院。双学位学院审核通过后的学生,请于2014年12月19日~2014年12月26日登陆综合教务系统填写辅修培养方案注册申请(具体操作方法如下:进入综合教务系统→个人管理→个人培养方案→注册辅修专业→选择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填写申请人电话和申请原因→提交。详见附件2)。
2.开办双学位学院审核报名学生情况,按规定时间将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并在综合教务系统上审批学生的辅修培养方案注册申请。
3.教务处审核后,于2014年12月31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各专业获得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名单。
4.取得学习资格的学生,于下学期按照教务处、财务处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缴费(须郑重考虑,一旦缴费,不得随意退出),交费后到双学位开办学院报到注册。注册后取得双学位学籍。
5.取得双学位学籍的学生,从下学期第四周起按双学位教学计划安排课程学习。
六、其它事项
1.双学位专业按照《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实行教学、学籍管理、毕业及授位等。其中单独组班的专业,采取周末或晚上集中授课的方式开设双学位课程,跟班修读的专业,按照主修专业选课方式选修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2.双学位教学计划请查询教务处网站“双学位”栏目中“教学安排”,网址:http://202.115.47.189/fxweb/fuxiu/
3.咨询电话:各学院双学位教育管理办公室咨询或电话咨询各学院联系人。
附件:
1、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双学位申请表
2、辅修培养方案注册申请操作指南
教务处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