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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16级本科生“双学位”学习报名通知

添加时间:2017-12-07发布者:超级管理员点击次数:

为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综合优势,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需要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更好地满足大学生就业的要求,2016级本科生“双学位”学习将于2017-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大学“双学位”

        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教育是指学有余力的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以辅修方式修读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医学类、艺术类专业除外)的学位课程。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同时获得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办法》,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2016级)和部分三年级学生(5年及以上学制的2015级),学有余力,均可自愿申请修读“双学位”。修读“双学位”必须按照招生要求选择一个跨学科门类(即主修专业所属学科之外)的专业。

三、四川大学2016级“双学位”招生专业一览表 

学 院

专   业

总学分数

拟招生规模(人)

学费(元)

办公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学院

法学

60

120

100/学分

江安法学院教务办公室(2015室)

柯宁

85990913

法学院

法学(知识产权方向)【*1】

60

100

100/学分

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60

150

100/学分

望江商学院院教务办公室(306A室)

彭宏

85418259

商学院

工商管理

60

150

100/学分

商学院

财务管理

60

300

100/学分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64

100

100/学分

望江经济学院教务办公室(经管楼北116室)

罗玉常

85412990

经济学院

金融学

67

300

100/学分

经济学院

金融工程

64

100

100/学分

经济学院

经济学

64

100

100/学分

外国语学院

英语

62

300

100/学分

望江外语学院教务办公室(118室)

张顺蓉

85412042

外国语学院

日语

60

200

100/学分

文学与新闻学院

新闻学(新闻传媒与经济)【*2】

60

60

100/学分

文学与新闻学院教务办公室望江文科楼308

陈梅

85416656

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60

不限(跟班修读)

100/学分

望江公共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112

田昭

85410880

公共管理学院

哲学

62

不限(跟班修读)

100/学分

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学

61

20(跟班修读)

100/学分

望江历史学院教务办公室(文科楼408办公室)

李建艳

85412312

85996613

历史文化学院

考古学

68

20(跟班修读)

100/学分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60

不限(30人以下跟班)

200/学分

软件学院教务办公室(望江基础教学楼B303)

何丹

85468536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62

20(跟班修读)

110/学分

生命科学学院教务办公室B210

许小娟

85412478

注:【*1】按照知识产权方向教学计划授课;学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由学校发给法学专业的双学位证书,学院对完成学业的同学出具学习“知识产权方向课程”的写实性证明。

【*2】按照新闻传媒与经济方向教学计划授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由学校发给新闻学专业的双学位证书,学院对完成学业的同学出具学习“新闻传媒与经济方向课程”的写实性证明。

 

四、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28日。

五、报名及录取程序:

1.自愿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需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学习申请表》(附件1)并附已修课程成绩单,经主修学院审批同意后,交开办“双学位”学院。同时,请于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28日登陆综合教务系统填写辅修培养方案注册申请(具体操作方法如下:进入综合教务系统→个人管理→个人培养方案→注册辅修专业→选择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填写申请人电话和申请原因→提交。详见附件2)。

2.开办“双学位”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报名学生情况,并在综合教务系统上审批学生的辅修培养方案注册申请,于2017年12月29日前将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于2018年01月08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各专业获得“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名单。同时,学生可在综合教务系统查询注册申请结果。

4.取得“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于2017-2018年春季学期按照教务处、财务处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缴费后,到“双学位”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各学院另行通知),并从2017-2018年春季学期第四周起按“双学位”教学计划安排开始学习。

六、其它事项

1.“双学位”专业的教学、学籍管理、毕业授位等按照《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办法》执行。其中单独组班的专业,采取周末或晚上集中授课的方式开设“双学位”课程;跟班修读的专业,按照主修专业选课方式选修“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2.请登陆教务处网站,在“学生之窗——双学位——教学安排”栏目下查询“双学位”教学计划,网址:http://jwc.scu.edu.cn/jwc/newsShow.action?news.id=4206。

3.咨询方式:请查看招生专业一览表中各“双学位”学院的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教务处

                                                                                                     二O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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