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综合优势,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需要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更好地满足大学生就业的要求,2017级本科生“双学位”学习将于2018-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大学“双学位”
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教育是指学有余力的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以辅修方式修读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医学类、艺术类专业除外)的学位课程。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同时获得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办法》,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2017级)和部分三年级学生(5年及以上学制的2016级),学有余力,均可自愿申请修读“双学位”。修读“双学位”必须按照招生要求选择一个跨学科门类(即主修专业所属学科之外)的专业。
三、四川大学2017级“双学位”招生专业一览表
学 院 | 专 业 | 总学分数 | 拟招生规模(人) | 学费(元) | 办公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法学院 | 法学 | 60 | 120 | 100/学分 | 江安法学院教务办公室(2015室) | 胡星 | 85990913 |
法学院 | 法学(知识产权方向)【*1】 | 60 | 100 | 100/学分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运营管理方向) | 60 | 200 | 100/学分 | 望江商学院院教务办公室(306A室) | 彭宏 | 85418259 |
商学院 | 财务管理 | 60 | 400 | 100/学分 |
经济学院 | 金融学 | 67 | 300 | 100/学分 | 望江经济学院教务办公室(经管楼北116室) | 王彬 | 85412301 |
经济学院 | 金融工程 | 64 | 100 | 100/学分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62 | 300 | 100/学分 | 望江外国语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118室) | 张顺蓉 | 85412042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60 | 200 | 100/学分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新闻学 | 60 | 60 | 100/学分 | 望江校区文科楼314 | 袁昊 | 85470717 |
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60 | 不限(跟班修读) | 100/学分 | 望江公共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112 | 田昭 | 85410880 |
公共管理学院 | 哲学 | 62 | 不限(跟班修读) | 100/学分 |
历史文化学院 | 历史学 | 61 | 20(跟班修读) | 100/学分 | 江安校区文科楼二区522办公室 | 牟龙松 | 85996613 |
历史文化学院 | 考古学 | 68 | 20(跟班修读) | 100/学分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 60 | 不限(30人以下跟班) | 200/学分 | 软件学院教务办公室(望江基础教学楼B304) | 何丹 | 85468536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62 | 20(跟班修读) | 110/学分 | 生命科学学院教务办公室B210 | 许小娟 | 85412478 |
注:【*1】按照知识产权方向教学计划授课;学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由学校发给法学专业的双学位证书,学院对完成学业的同学出具学习“知识产权方向课程”的写实性证明。
四、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31日。
五、报名及录取程序:
1.自愿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需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学习申请表》(附件1)并附已修课程成绩单,经主修学院审批同意后,交开办“双学位”学院。同时,请于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31日登陆综合教务系统填写辅修培养方案注册申请(具体操作方法如下:进入综合教务系统→个人管理→学籍管理→辅修方案注册→选择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填写申请人电话和申请原因→提交。详见附件2)。
2.开办“双学位”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报名学生情况,并在综合教务系统上审批学生的辅修培养方案注册申请,于2019年1月4日前将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于2019年01月10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各专业获得“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名单。同时,学生可在综合教务系统查询注册申请结果。
4.取得“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于2018-2019年春季学期按照教务处、财务处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缴费后,到“双学位”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各学院另行通知),并从2018-2019年春季学期第四周起按“双学位”教学计划安排开始学习。
六、其它事项
1.“双学位”专业的教学、学籍管理、毕业授位等按照《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办法》执行。其中单独组班的专业,采取周末或晚上集中授课的方式开设“双学位”课程;跟班修读的专业,按照主修专业选课方式选修“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2.请登陆教务处网站,在“双学位”栏目下查询教学计划。
3.咨询方式:请查看招生专业一览表中各“双学位”学院的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教务处
二O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