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晚,我校法学院谢维雁教授在江安校区水上报告厅为本科生带来了一场题为“有宪法的生活”的报告。报告从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多达38次出现“宪法”一词引入话题,梳理了《决定》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涉及的宪法制度。继而从“宪法历史的简要回顾”、“什么是宪法?”、“什么是有宪法的生活?”、“怎么才能做到有宪法的生活?”四个方面展开论述。
在回顾了英、美、法和中国的宪法历史后,谢教授指出:宪法是现代政治国家的灵魂和核心。他分析罗列了诸多关于“什么是宪法”的观点,认为:宪法是调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以及国家机关之间关系的国家根本法,并对宪法的属性、特征、作用进行了概括。在他看来“有宪法的生活” 就是以宪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一种生活方式。它意味着宪法具有的最高法律效力落到实处、法治、宪法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而对于“怎样实现有宪法的生活?”,谢教授认为:健全违宪审查制度,全面推进对宪法的适用,加大对宪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和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将有助于宪法全面融入我们的生活。
谢教授精彩的报告显然让同学们意犹未尽,大家纷纷就报告涉及的话题与他展开讨论。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在同学们心中树立起的是对宪法的尊重和对有宪法的生活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