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晚,我校法学院顾培东教授在江安水上报告厅为本科生带来了一场“当代中国法治共识的形成及法治再启蒙”的报告。
报告首先开章明义提出“提升法治共识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现实任务”。顾教授认为,社会成员法治共识的缺乏是当代中国法治进程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之一,集中体现于理想主义法治观与实用主义法治观的差异。他介绍了法治意识形态中的这两种普遍性分歧的涵义、特征、现实基础,并对两者各自的分类及两者实质性分歧进行了阐述,顾教授把理想主义法治观分为朴素的、偏执的、理性的理想主义法治观三类,把实用主义法治观分为朴素的、放纵的、理性的实用主义法治观三类,并重点讨论了偏执的理想主义法治观与放纵的实用主义法治观之间的对立。
顾教授认为,理想主义法治观与实用主义法治观的形成及分歧与法治知识传播和交流中的智识屏障直接相关,他详细阐述了这些屏障的各种情况,指出正是这些智识屏障造成了社会不同层面对法治本相了解的失真,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法治观念的差异。为此,他提出通过法治再启蒙,强化全社会对于法治基本知识的了解与认同,应成为推动全社会法治共识形成的重要手段。他罗列了法治再启蒙中若干需要强调的要点,如法治意涵的非统一性、法治形态的多样性、法治施行的复杂性等等。进而对法治再启蒙中的法理学进行了展望。
顾教授植根于理论研究又结合法治具体实践的报告引起了现场同学们浓厚的兴趣,大家纷纷提出自己的观点,就关心的法治问题与他展开讨论。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