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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12-30发布者:系统管理员点击次数: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川教〔2016〕110号)》(见附件),现启动我校第八届省级教学成果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在已评选出的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基础上,整合、凝练出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教学成果。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

二、材料准备

  请各项目负责人仔细研读省教育厅申报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1. 请填写附件中省级教学成果申报书并完善相关材料。

2.申报一等奖的项目请尽量完成鉴定工作。

3.申报书、成果总结、支撑材料(申报一等奖项目包含鉴定书)合并装订成一册。

4.请做好材料的目录索引。

三、材料上报

  请各单位于1月11日18:00前将本单位推荐的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望江校区办公楼220室),电子版发送至hlj@scu.edu.cn,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电子文档,以“单位名称-推荐顺序-负责人姓名”命名。所有申报材料无法退还,请自行留底。凡材料递交不齐者,无参选资格。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本项工作。

  联系人:胡廉洁        联系电话:85405667

 

附件: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川教〔2016〕110号)

 

教务处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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