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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九期)研究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1-08发布者:点击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促进科教融合,提升教学学术水平,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培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四川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九期)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立项工作。根据校院两级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总体要求:项目应紧密结合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四个回归,以切切实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为目标,项目方案设计要从学校或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实际出发,将理论研究运用于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力争经过试点取得具有推广价值的实践成果,为建设最好本科、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人才提供经验与示范。

2.项目类别:本期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重大项目: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第二批)

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应立足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聚焦和强化厚通识、宽视野、多交叉,面向未来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关注当前国内外高等教育热点,结合《四川大学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及13个实施方案和各院/[1]本科教育升级行动计划,针对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瞄准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整合多方优势打造平台和资源,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和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教学模式与方法创新、基于信息化的探究式-小班化教学改革、师生学习共同体构建以及新形势下的教育国际化以及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实践和探索。

3.建议选题:

1)课程思政建设研究

2)跨学科交叉融合培养模式研究

3)“四新”及一流专业建设研究

4)一流课程建设研究

5)基于信息化的探究式-小班化教学研究

6)教材研究(如: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研究,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关系的研究,教材内容和呈现形式创新研究等,不含教材编写)

7)贯通式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研究

8)考试改革模式研究

9)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10)实践教育改革研究

11)教师教学学术能力提升研究

12)教学大数据治理与分析研究

13)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研究

14)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与保障机制建设研究

15)学生学习激励机制与举措研究

16)未来教育研究

申报者可在建议选题范围内确立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本校本院/系教育教学改革实际情况自拟题目。

4.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条件:校内从事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在岗人员;此前承担的教改项目已结题;原则上每人每期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申报项目未曾获得校、省、国家或相关部门等立项支持和各级教学成果奖励。

5.各单位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单位教师教改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和评审推荐工作。

二、 立项管理

本期教改项目拟立项350-400项,学校给予经费支持。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均由学院/系组织初评后,推荐到文、理、工、医、交叉和管理六个组别,由专家进行复评,确定立项项目。

重点项目拟择优确立10-30项,各学院/系推荐1项优秀项目进行申报,未能入选重点项目但质量较高的将被列为面上项目,质量不达标的则不予立项。

对于各组别内超出拟立项数的高质量项目,可在学院自筹经费资助下确立为校级项目。请各学院/系推荐时注重质量,择优推荐。同时,鼓励学院/系自筹经费支持教改项目,也可设立院级教改项目。

三、项目管理

1.经批准的项目将纳入四川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照《四川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5]56号)统一进行管理(见附件1)。

2.学校按照立项情况划拨教改建设经费(自筹经费项目不划拨),经费一次核定,分期划拨。

3.项目考核

1)中期检查工作由学院/系根据申请书的内容检查项目的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组织教改项目负责人进行交流研讨。学校鼓励院/系联合开展交流活动并推荐进展良好的项目尤其是重点项目作全校分享,交流经验、提升项目研究水平、增强教研教改实效。

2)结题考核工作由学院/系组织初审。重点项目和初审结论为优秀的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复审,按优秀不超过15%、良好不超过20%的比例确定最终的结题等级。

四、材料报送

1.申请者须在四川大学教学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jxyw.scu.edu.cn:8082/jxxm/)完成网络申报(具体流程见附件3),导出《四川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九期)研究项目申报书》(样表见附件2),由学院签字盖章扫描成PDF版本后再次上传系统。

2.各学院/系对项目进行初评后,在系统内完成拟立校级项目的审核并提交,填写《四川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九期)研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推荐参评重点项目的请在汇总表备注栏标明“重点项目推荐”。

3.各学院/系将《四川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九期)研究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材料由教学院长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20213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望江行政楼220室),项目的申报书及其附件电子文档以推荐序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学院/系汇总后与电子版汇总表以学院/系代码-学院/系名称命名发送至:jyk@scu.edu.cn

请各学院/系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并按时将项目申报材料报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晶莹 卿培亮 蒋明霞

联系电话:85405270



教务处

202118



[1] 本通知中的系特指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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