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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大学“四川省2018—2020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8-28发布者:点击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18—2020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附件1)精神,拟开展四川大学“四川省2018—2020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名单见附件2,涉及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请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考核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全面总结项目完成情况,撰写结题报告,提交结题表及相关材料。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申报书所约定的内容,结合结题材料,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

二、结题考核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所约定的内容和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认真填写《四川省2018—2020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附件3),提炼项目研究思路,总结完成内容、具体改革举措、创新点与推广价值、对实际教学质量提升所起的作用及成果等,撰写项目结题报告,附项目支撑材料。

2.需提交的结题材料:

(1)《四川省2018—2020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一式二份);

(2)结题报告(一式二份);

(3)项目结题支撑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专著、调查报告、调查问卷、专题研讨交流活动情况及其它形式成果等)(一式二份)。

(4)学院结题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3.结题材料报送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本单位结题材料;

    (2)各学院请于2020年9月28日前将电子版结题材料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scu.edu.cn,电子版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文档以“单位+负责人姓名”命名。项目纸质版结题材料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望江校区明德楼218室)。其中,学院结题汇总表需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部处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结题材料纸质版于9月28日之前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望江校区明德楼218室)。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与学院一致。

4. 温馨提示:本次结题情况将作为申报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

联系人:李晶莹 电话:85405270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18-2020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 四川大学“四川省2018-2020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考核名单

3.四川省2018-2020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

4.学院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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