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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4-2015学年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建设专项”责任书签订仪式顺利举行

添加时间:2014-07-11发布者:系统管理员点击次数:

       7月10日下午,我校“2014-2015学年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建设专项”责任书签订仪式在望江校区明德楼(行政楼)401会议室举行,常务副校长李光宪教授、副校长步宏教授,学工部、人事处、教务处、国际处、财务处负责人、校督导委主任、参与专项建设学院的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教学科长以及其他各学院的教学副院长参加了签订仪式,会议由步宏副校长主持。

      会上,李光宪常务副校长强调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建设专项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各学院的办学自主权,将教学管理重心下移,实现教学运行、排课排考、学籍管理等方面的自主管理,为全校的教学管理改革提供经验与示范。他指出:2013年,学校投入500万元,开始在一些教学基础较好,愿意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学院,试点将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学院。2014年,学校在总结去年专项建设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继续实施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建设专项,并专门举行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与学校主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签订责任书的仪式,以便让学院主要负责人更加关注、重视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明年,学校将扩大改革规模,进一步增大投入。他说,学院作为办学主体,应是教学管理的重心之所在,这也是一流大学的要求。参与专项建设的各学院要带头做起,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和办学设施,转变教学理念,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提升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做好示范。学校将落实相应的政策配套,通过预算改革、转变资源配置方式,增加教学拨款、加大对学院的投入和绩效奖励力度等实现事权与财权匹配,鼓励学院会做事且能做成事。

        步宏副校长代表学校分别与参与改革的历史文化学院、体育学院、数学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学院、水利水电学院、华西公共卫生学院等9个学院签订了《“2014-2015学年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建设专项”责任书》。他希望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能够继续关心支持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能够解放思想,多做开拓性的工作,通过3-5年的改革,能将管理重心真正转移到学院去。

       教务处张红伟处长希望各学院能按照责任书的内容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做出成效和水平,并希望有更多的学院加入到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建设专项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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