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九期研究生助教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培训工作将由岗位需求单位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共同完成,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确保培训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在本学期第十九周—二十周(2015年7月9日—7月15日)举办研究生助教培训,培训由岗位需求单位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研究生助教候选人获得研究生助教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助教候选人(不得超过上学期岗位数的120%)报名,并填写《第九期研究生助教培训汇总名单》(见附件1),于6月23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文华活动中心209),电子版发送至cta@scu.edu.cn。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针对全校研究生助教候选人,举办全校关于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及教学理念与师德教育的集中培训。
3.各学院针对该学院研究生助教候选人,组织教学方法与技能的研讨式培训和教学实践培训。学院安排该两项培训的主讲老师、地点(具体教室或办公室)及具体时间(请安排在7月9日—7月15日之间),并填于《第九期研究生助教培训汇总名单》中。
4.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汇总各学院培训安排,并在第18周通过教师中心网站、教务处网站、研究生院网站向全校公布具体安排。
- 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2学时):向学员提供完成从学生到教师的身份转换的必要信息和训练;“大班授课、小班研讨”课程模式的组织、管理与示范;研究生助教职责及管理相关办法。
- 教学理念与师德教育(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2学时):明确研究生助教职业道德以及基本要求、基本素养;了解现代高等教育基本理念,讲解“探究式-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的基本理念、基本方法、基本要求。
- 教学方法与技能的研讨式培训(由各学院负责组织,3学时):各学院针对该学院课程教学改革需要,对助教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应具备的能力、技巧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培训班规模不得超过30人,务必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 教学实践模块(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每位学员进行10分钟教学模拟实践,然后由老师、同学给予反馈,总结和验收培训成果,并帮助受训研究生进一步提高教学能力。为保障本环节培训效果,培训班规模不得超过30人。(具体要求请参见《教学实践模块指南》附表2)。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按照接受培训的研究生每人每节课20元的额度划拨到教师卡上。
联系人:狄莉萍 林祎 杨立为
联系电话:85401114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