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助教工作水平,以配合本科教学工作及改革创新的顺利进行,学校将在2016年6月20日至22日举办第十一期研究生助教培训。现将培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要求
1. 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由岗位需求单位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与师德教育:明确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职业道德以及基本要求、基本素养;(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2学时)。请研究生助教候选人下载并阅读《研究生助教培训手册》附件1,课堂上将进行随堂测验。
教学理念(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1学时):了解现代高等教育“以学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和基本方法。
专题培训模块(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并分班,3学时):各学院针对本学院课程教学改革需要,对助教工作的 具体要求和应具备的能力、技巧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培训班规模不得超过30人。
教学实践模块(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并分班):每位学员进行10分钟教学模拟实践,然后由老师、同学给予反馈,总结和验收培训成果,并帮助受训研究生进一步提高教学能力。(具体要求参见《教学实践模块指南》附件2)。
2. 培训考核要求:
(1)本次培训要求学员全程参与并进行考勤和随堂提问、测试。要求所有学员必须本人准时全程参加以上四项培训, 不得迟到或早退。请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如迟到超过10分钟将不予签到。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本学院研究生助教培训学员。凡缺勤、迟到将直接导致培训考核不合格。
(2)本次培训在课程中心(http://cc.scu.edu.cn/)建有课程网站,要求学员通过网站查阅培训安排和作业、下载培训资料、上传课后作业、互动讨论等。
网站地址:
http://cc.scu.edu.cn/G2S/Template/View.aspx?action=view&courseType=0&courseId=3652
互动学习平台登录:登陆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学号。登陆成功后,点击“姓名”,进入“我的空间”,点击“课程互动”,即可开展相应的学习活动。
(3)本次培训设有课后作业及培训评估调查,务必完成课后作业和培训评估调查,并在6月26日前在课程中心网站提交作业及调查,未按时提交作业及调查将直接导致培训考核不合格。(作业清单请查阅课程中心网站--结业考核板块)
(4)本次培训的教学实践模块中设有《教学实践记录表》,学员须自行总结其它学员的意见,总结后以电子档的形式录入课程中心网站。《研究生助教实践评分标准及评分表》,以扫描或拍照方式,转换为PDF,并于6月26日前上传至课程中心网站相应版块。
(5)学院于6月26日前提交给学校参加学院培训合格名单(盖有院公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在培训后考核完成后,公布培训合格研究生名单,请各位学员留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及教务处网站。完成培训且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将获得《研究生助教培训合格证》。
二、培训时间地点安排
1.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及教学理念与师德教育课程安排
场次
|
日期
|
时间
|
课程名称
|
主讲人
|
教室
|
人数
|
学院
|
第1场
|
6月20日上午
|
8:30—10:25
|
岗位职责与
师德教育
|
伍登学
|
望江东区3教楼演播厅
|
223
|
法学院、物理、化学、高分子、制造、计算机(含软件)、建环、轻纺、临床、药学、心理中心。
|
10:30-11:30
|
教学理念
|
洪玫
|
第2场
|
6月21日上午
|
8:30—10:25
|
岗位职责与
师德教育
|
伍登学
|
229
|
艺术、文新、历史、数学、电子、材料、电气、化工、公卫、体育。
|
10:30-11:30
|
教学理念
|
冉蓉
|
第3场
|
6月22日上午
|
8:30—10:25
|
岗位职责与
师德教育
|
伍登学
|
223
|
经济、外语、生科、水电、公管、商学院、基法、口腔、匹兹堡学院。
|
10:30-11:30
|
教学理念
|
秦世伦
|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在6月20日至22日举办3场“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及“教学理念与师德教育”课程培训。学员请按照学院安排参加其中一场培训,如个别学员有事无法参加该场次培训,可选其它场次培训,但需培训前一天说明。
2.教学方法与技能的研讨式培训、教学实践培训课程安排
各学院分别组织“教学方法与技能的研讨式培训”及“教学实践培训”课程,教学实践训练,每位学员须准备5分钟的教学演示,可为习题讲解或组织研讨,形式不限,并向其他学员提供《教学实践记录表》,向实践教学导师提交《研究生助教实践评分标准及评分表》。具体要求请查阅《教学实践模块指南》(附件2),学员评分成绩最后将计入培训考核成绩。
各学院课程、时间、地点安排,请参见附件3。
附件1:《研究生助教培训手册》
附件2:《教学实践模块指南》
附件3:《学院第十一期研究生助教培训安排》
联系人:狄莉萍 林祎 杨立为
联系电话:85401114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