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和奖励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老师,我校将启动2013年四川大学“教学名师”及“教学名师培养对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申报名额
原则上各学院推荐“教学名师” 1名和“教学名师培养对象”1名(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任务的学院可适当增加)。
三、申报条件
见 (《四川大学“教学名师奖励与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
四、申报材料
1.《四川大学“教学名师奖励与培养计划”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教学名师奖申报简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六份)。
3.《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五、申报步骤
申报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初评后,将推荐出的候选人上述文本材料(包括讲课录像光盘)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220室),并将所有纸本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hulianjie8785@ 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电子文档请以“学院+申报类别(“教学名师”或“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姓名”方式命名。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联系人:胡廉洁 电话: 85405667、85996156
附件1.四川大学教学名师奖励与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四川大学“教学名师奖励与培养计划”推荐表
附件3.教学名师奖申报简表
附件4.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教务处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