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发展 > 教学奖励 > 正文

四川大学关于开展 “卓越教学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12-26发布者:系统管理员点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4年5月《四川大学会议纪要》和我校在若干关心高等教育的企业的支持下设立的教育教学奖励基金的要求,为激励我校教师潜心本科教学、致力人才培养,特设立“卓越教学奖”(实施方案见附件1)。现将2014年度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1. 候选人的推荐:可采用教师自荐、学生或教师联名推荐、学院或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管理部门推荐等多种方式向学校推荐获奖人选,推荐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2. 推(自)荐者负责提供四川大学“卓越教学奖”推荐人选事迹(事迹应包括的要素见附件2)。推荐人选事迹及相关材料应于2014年12月31日18:00以前交教务处。
  3. 2015年1月7日零时起至11日24时,全校师生可登陆网站(et.scu.edu.cn)投票。

       联系人:孙克金

       咨询电话:85406686

       咨询邮箱:jwc@scu.edu.cn

       咨询微信:scujwc

       特此通知

 

四川大学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1: 附件1.doc
附件2: 附件2.doc

关闭

系统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