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研究生事项服务指南
添加时间:2018-09-30发布者:教学科点击次数:
责任科室 | 教学管理科 | 办理地点 | 望江行政楼220 江安行政楼108 |
办理时限 | 按通知要求 | 咨询电话 | 85400402 85996156 |
办理流程 |
1.学生准备个人材料(包括申请书、成绩单及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向学院提交申请。 2.学院根据推免细则进行学生成绩计算和成绩排名,并划定进入面试比例,取得面试资格的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并取得面试成绩及面试排名。 3.学院根据成绩排名和面试成绩排名确定综合成绩排名,学院根据指标数按照综合排名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学院完善推荐手续(签字、盖章)后,汇总上报教务处。 4.教务处将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后的推免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并由研究生院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5.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接收阶段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查询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复试及待录取通知书。 |
所需材料 |
申请书、成绩单及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