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以及《关于开展四川大学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及省国级推荐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创新类面上项目、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推荐的创新类交叉学科子计划项目和创业类面上项目,以及所有校级立项的产业特区子计划项目开展省国级推荐立项项目选拔答辩工作(详细名单见附件),请相关项目团队按要求准时参加答辩。
一、答辩时间地点
2025年5月13日13:00望江校区基础教学楼A座
二、答辩注意事项:
1.请相关同学查看自己项目所在分组、答辩序号、答辩预计时间及地点及时进入对应信息发布QQ群(见附件)。答辩开始后,将按照答辩序号顺序依次答辩,请全程及时关注QQ群消息,当前答辩序号后三个项目组成员须提前至答辩教室后排候场准备,候场期间保持安静并遵守答辩教室相关要求,答辩结束后即可离场。
2.答辩项目请认真准备PPT汇报,所有项目请准备3分钟的PPT汇报,按照8分钟时限答辩(PPT汇报3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现场计时,超时扣分。请注意演练,以便现场能顺利进行。每个项目组请携带最多1份纸质版中期检查报告,供评审专家传阅,答辩后请务必自行带走。
3.请认真检查答辩PPT,并将PPT存于U盘,每个项目组派一名同学于答辩当天12:40-13:00到答辩所在教室联系评审秘书,由评审秘书统一将U盘中的PPT拷贝至答辩教室电脑中。PPT命名格式为:答辩序号-项目简称。
4.答辩陈述由1人完成(原则上是负责人),回答问题时可以由小组其他成员补充。
5.请按时参加答辩,缺席将默认为团队放弃参评推荐省国级立项资格。
6.学校将根据答辩评审成绩对项目进行等级认定。排名靠前的将推荐为国家级项目,其次推荐为省级项目,其他项目保持原有级别不变。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老师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5400031,邮箱:cxcy@scu.edu.cn
教务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