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四川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最新通知,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启动选派2022级(含2021级五年制)、2023级本科生于2025年秋赴港澳台13所高校交流学习一学期,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模式
四川大学与台湾师范大学/台湾阳明交通大学/台湾中央大学/台湾中山大学/台湾辅仁大学/台湾科技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台湾中原大学/台湾台北大学/台湾中兴大学/台湾清华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大学等13所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学生,实行2+0.5+1.5(或3+0.5+0.5)培养模式,即从我校二或三(含五年制大四)年级学生中选拔学生参加该项目。被录取参加该项目的学生,第一、二、三(或四)学年(下)在川大学习,第三(或四)学年(上)学期到对方大学学习,然后返回四川大学继续学习。双方实行学分对转,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及相关要求者,可获得四川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联合培养专业及课程修读的要求
1.学生根据四川大学与对方大学各专业相关要求修读课程。
2.联合培养专业:两校相同或相似专业。
3.有关港澳台13所大学的详细资料及专业信息(专业目录及限制专业以对方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可登录对方大学的网站查询。
三、选拔学生条件及方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的大二、大三(含五年制大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学习成绩优良,GPA≥3.3;雅思≥6.5或托福IBT ≥80或大学六级≥500(相关语言成绩证明须作为附件上传),综合素质较高。
3.有相应的经济能力,能承担在港澳台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
4.交换生名额共计32名,具体如下:
序号 |
单位 |
名额 |
1 |
台湾师范大学 |
2 |
2 |
台湾阳明交通大学 |
3 |
3 |
台湾中央大学 |
2 |
4 |
台湾中山大学 |
2 |
5 |
台湾辅仁大学 |
2 |
6 |
台湾科技大学 |
2 |
7 |
台湾政治大学 |
2 |
8 |
台湾中原大学 |
3 |
9 |
台湾台北大学 |
2 |
10 |
台湾中兴大学 |
2 |
11 |
台湾清华大学 |
2 |
12 |
香港理工大学 |
2 |
13 |
澳门大学 |
6 |
温馨提示:
(1)有关台湾各校的招生资料可通过学校港澳台办索取,电话:85404131,QQ:278941009。
2澳门大学2025秋季交换生信息:
无法多科跨学院跨专业选课,课程可参考:
https://isw.um.edu.mo/siwci/faces/courseListUG
https://reg.um.edu.mo/admissions/programmes/
Faculty of Arts and Humanities: https://fah.um.edu.mo/
Faculty of Business and Administration: https://fba.um.edu.mo/
Faculty of Education: https://fed.um.edu.mo/
Faculty of Law: https://fll.um.edu.mo/
Facul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ttps://www.fst.um.edu.mo/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https://fss.um.edu.mo/
Faculty of Health Science: https://fhs.um.edu.mo/en/#/
Institute of Chinese Medical Sciences: https://sklqrcm.um.edu.mo/
大二及大三本科生,专业不限,其中法学院大部分课程以广东话或葡语作教学语言,而且法学院课程无法跨学院选课,请有兴趣的同学根据情况考虑。
4.香港理工大学学生交换项目信息表:https://www.polyu.edu.hk/geo/docdrive/pdf/polyu_infosheet.pdf/
大二及大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4.选拔方案: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决定学生选择港澳台项目学校的顺序(综合成绩的构成:面试成绩及学业成绩各占50%,其中学业成绩以教务处一体机上打印的中文成绩单为准),最后入选学生须满足港澳台各校最低绩点、学分、外语成绩以及专业要求(即对方大学须开设学生所修专业)。
注:面试结束后,请参加面试的同学密切关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的项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以及学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现场择校安排通知。
四、学生管理
1.学籍管理:
(1)选派学生在港澳台高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对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项目学生在对方大学修读的课程及成绩,由对方学校直接寄给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确认后转发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认可。
(3)教务处根据项目学生修读的课程,审定学生的毕业资格,符合条件者,颁发四川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其他管理
(1)项目学生在对方大学学习期间的管理,由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和相关学院等与对方大学暨两岸事务室协同管理。
(2)项目学生在派往对方大学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法律、学校规定及风俗习惯,接受派往学校的管理。
(3)项目学生在派往对方大学学习期满后,必须按时返回派出学校,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他国家或地区。
(4)项目学生在港澳台期间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保留在本校及相关学院。
五、有关费用
1.办理赴港澳台通行证、签注及往返旅费等费用
办理赴港澳台通行证、签注等具体事宜,由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统一指导,有关费用及往返旅费由学生本人自理。
2.在港澳台期间的费用
学生在对方大学的学费全免,其它费用由学生个人自理。
(1) 台湾各高校免学费,收取住宿费(部分学校不提供宿舍),交通费、生活费及签注申请、游览等费用自理。
(2)香港理工大学免学费和校内住宿费。申请费550港币、往返交通费、生活费及签注申请、游览等费用自理。
(3)澳门大学免学费,交换生将安排入住澳大住宿式书院,详情请参考:https://rc.um.edu.mo/year-1-students/。2024/2025学年的书院住宿费为澳门元8,250元/每一学期(暂定),具体以对方大学官网公布为准。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16日24:00(学院审核截止日期3月17日 12:00)。
2.报名方式:登录教务处国内国际合作交流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gjjl/ ,选择“2025秋港澳台13所高校交流学习项目”进行在线申请并上传英语成绩证明作为附件。
3.报名结束,若项目报名人数超过限定名额,教务处将组织项目学生面试选拔,相关信息请关注近期教务处主页通知。
4.面试选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2025年3月16日后教务处主页上的项目面试安排通知,学生必须参加现场面试)。
特别提醒:
(1)请务必下载、阅读登录界面操作手册后进行操作,
(2)若遇技术问题,可打电话13183867686或QQ:1134372115咨询。
(3)为实现项目报名工作流程化、信息化,学院、学校将通过系统完成项目审批(报名学生无需再交纸质材料),请学生在线报名后及时告知学院教务办。请学院相关人员在系统中于截止日期内完成学院审核。
(4)川大所修课程中文成绩以系统计算为准,若有疑问,请持成绩单原件与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联系。
咨询电话:教务处合作交流科 85402398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85404131
教务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