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22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11-19 点击次数:


    单位及课题负责人:

    根据《四川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5〕56号)文件精神学校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研究课题(第一期)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条件

    1.完成《课题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课题研究应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成果有创新、有特色,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3.研究课题完成时限为 1-2年。除教育部立项课题参加教育部的结题工作外,其他课题均需参加此次结题。

    二、结题材料

    1.《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简称《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

    2.《项目最终成果简介表》(附件3 );

    3.支撑材料:《结题报告书》中所列出的相关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和相关材料等。

    三、结题验收流程

    1.请各有单位认真审核本单位所属待结题课题的《结题报告书》,包括成果是否与预期相符、预算执行情况等,出具课题管理单位审核意见(《结题报告书》第四部分)。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结题材料进行验收评审,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合格”,结题验收结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题。

    3.未按规定参加结题或结题未通过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研究课题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课题负责人于12月9日前将《结题报告书》《项目最终成果简介及支撑材料的WORD版以及《结题报告书》《项目最终成果简介签字、盖章版发送至邮箱chuangxin@scu.edu.cn。《结题报告书》中所列出的相关研究成果,论文、研究报告等须提供全文扫描件,书籍须提供封面、目录、封底、版权页扫描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皓岚

    联系电话:85408232


                      

                                          教务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