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评优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7-15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的要求,拟于2024年9月-10月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评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

    2024年8月31日启动结题工作,请学院依据项目合同书及相关要求,采取答辩等多种形式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1.项目结题要求

    请2024年立项为校级及以上的项目团队对照项目申报书,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信息,重点梳理项目成果并详细记录,同时登陆“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完善“学生活动记录”,并在线填写结题申报书,上传标志性成果相关附件,完成情况以系统提交为准。申报系统将于2024年8月31日08:00开启,9月13日17:30关闭。

    2.项目评审

    结题评审的具体工作安排见表1。评审中,请结合学生填写的“学生活动记录”,对设备及经费等做好验收工作,并根据项目立项目标达成度和标志性成果情况,对结题项目按照评审成绩排序并建议结题评价意见,原则上按2024年立项校级及以上总数依次结题评价为“优秀”(比例不超过15%)、“良好”(比例不超过25%)、“合格”和“不通过”。2035特区子计划项目由学院评审后报送吴玉章学院确定结题评价结果,原则上“优秀”比例不超过15%、“良好”比例不超过25%请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完成《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在10月15日17:30前把电子版发到cxcy@scu.edu.cn。

    表1 四川大学2024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评审工作安排

    计划

    工作

    截止时间

    创新类

    创业类

    面上项目

    2035特区

    子计划项目

    交叉学科

    子计划项目

    面上项目

    产业特区

    子计划项目

    结题评审

    2024.10.15

    学院

    学院

    3个双创

    教育分中心

    商学院双创教育分中心

    10月中旬,由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心直接评审

    3.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申请延期: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延期结题申报书》(附件3),延期结题至次年项目中期检查阶段。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按不通过处理。申请延期的项目需要提供单独的书面申请(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并与延期申报书扫描件一起发到cxcy@scu.edu.cn,纸质版申报材料请由学院存档。

    4.项目结题后,项目成员可以申请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5.提前结题

    2024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若已完成项目申报书约定的全部工作,且有优秀的标志性成果,可申请提前结题优秀的标志性成果是指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已获授权的专利(含软著)和重点科创类竞赛国家级奖项为代表的高水平、高质量、高显示度的与项目相关的研究和实践成果。

    申报要求。请团队对照项目申报书,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信息,重点梳理和上传项目成果,同时登陆大创系统完善“学生活动记录”,并在线填写结题申报书,完成情况以系统提交资料为准,系统申报提交起止时间为202472510:00-8月25日24:00请负责人主动联系学院,告知提前结题申报情况

    审核认定。请学院组织审核学生提交的结题申报书和成果,判定是否准予提前结题,并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认定提前结题的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cy@scu.edu.cn。此轮只认定是否满足提前结题,不评优,评优工作将同正常结题的项目一起开展。认定为“提前结题”的项目,可由学院出具“提前结题证明”,落款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

    二、结题成果收集与统计

    请学院和学生重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成果相关工作。本科生作为核心人员参与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和重点科创类竞赛奖项等指标体现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显著提高,在国家层面越来越受重视,已纳入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入选作品的评选标准,与学院年度目标考核相关联。请在结题工作时注意收集学生成果,务必详细填写《结题情况汇总表》中“成果登记”,提交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作品、商业计划书、参加会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互联网+”比赛、软件、硬件实物等相关成果的电子版证明材料(纸质版资料由学院存档)。如有实物,请学院妥善保管。对特别杰出的学生(如发表单篇论文影响因子较高、或累积发表论文影响因子较高、或申请获得多个国家专利等)应建立优秀学生档案,并及时反馈教务处。

    如有疑问,欢迎联系教务处,电话85400142 85400031,邮箱cxcy@scu.edu.cn。

    教务处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