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学生个人考表查询及缓补考办理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6-07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同学:

    根据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6月23日-6月30日举行期末集中考试。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学生个人考表查询及考试相关要求

    (一)通过教务处网站(http://jwc.scu.edu.cn/)“学生服务-考表查询”,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在“考务管理-考试安排”中查看个人考表(或登录四川大学主页“网上办事大厅”,在“教务处-本科教务系统”中查看)。个人考表的具体内容: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和座位号。

    (二)学生必须严格按照个人考表上的信息,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

    (三)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期末考试缓补考注意事项

    (一)毕业年级学生不能办理缓考,只能申请参加结业生返校考试。

    (二)非毕业年级学生期末考试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可申请缓考:

    1.因病不能参加考试者。

    2.因学校工作需要不能参加考试者。

    3.因不可抗力(学生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不能参加考试者。

    4.考试课程出现考试和考试或考试和上课冲突者。

    (三)学生应在课程考核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向所在学院提出缓考申请(《期末考试缓考办理指南》,附件1),同时填写“四川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院(系)应严格审核学生的缓考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通过,并配合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做好核对工作。

    (五)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第八章第二十七条:必修课(实验、实践、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除外)考试不及格,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须重修。取消期末考试资格、违纪作弊、重修、缺考的学生均不得参加补考。选修课程不补考。

    三、其他

    (一)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落实各项考务安排,加强考风考纪宣传,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

    (二)开课单位须在考试前清点好试卷,并安排好考试当天各教学楼试题发放工作。

    (三)缓补考将于下学期开学前同时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联系电话:028-85401827、028-85406700。


    教务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