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跨学科交叉课程、项目制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1-18 点击次数:

    各开课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助力教育强国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面向未来发展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以“宽视野”“多交叉”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学校持续建设跨学科交叉课程、项目制课程。现将课程建设与申报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内容

    (一)跨学科交叉课程

    1.概念:课程授课内容系统整合两个及以上学科门类或非相近一级学科的知识,通过不同学科专业内容的共融、联动和互补,实现跨学科贯通知识整合,旨在培养学生运用跨学科交叉的整合思维和多学科知识敏锐地发现问题、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充分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提升学生解决综合问题、复杂问题的能力。

    2.教师团队:原则上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人,能保证课程连续开设。课程负责人及承担授课任务的团队成员应为四川大学正式聘用的教师,且有教学资质,新进教师持双证上岗;师德好,“教书”与“育人”并重;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在本科教学及学术研究方面熟悉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规律。

    3.教学实施:课程注重学科知识间的深度融合、有机衔接,课程规划与设计有贯穿始终的主题与主线,避免简单拼盘化、杂糅化。课程教学团队密切协作,进行不少于教学周数1/4的集体备课和研讨,提前设计包含跨学科交叉内容的完整教学大纲与教案,有合理的过程考核要求及目标达成,确保课程的高质量开展。鼓励教师围绕拟建设课程开展跨学科交叉相关教学学术研究,鼓励利用优质慕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开展SPOC翻转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4.课程设置:

    课程学分:2~3学分

    课程性质:新建课/非新建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课程类别:经过评审认定的四川大学跨学科交叉课程将在教务系统中带有“跨学科交叉课程”类别标识,可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跨学科专业教育”4个学分任选课认定范畴。

    (二)项目制课程

    1.概念:课程根据项目导向和任务驱动进行设计,教师围绕中心任务选择、组织课程内容,学生以完成综合性任务为主要学习方式。项目课题应关注人类、社会需求,聚焦于解决政府、企业、社区或学校真实具体的问题。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思考和解决复杂问题,在挑战性学习过程中培养实践应用能力、迁移创新能力、跨领域合作沟通能力等,促进学生实现深度学习的同时,服务在地需求,增强社会责任感。

    2.教师团队:原则上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人,能保证课程连续开设。课程负责人及承担授课任务的团队成员应为四川大学正式聘用的教师,且有教学资质,新进教师持双证上岗;师德好,“教书”与“育人”并重;教师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已有一定前期研究基础的科研项目,项目主题具备可持续研究的学术价值与探索空间,课程适宜连续数年开课。

    3.教学实施:课程要基于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已有经验来整体规划,涵盖学科核心知识、承载学科思想方法,让学生完整地经历提出问题、规划方案、修订方案、解决问题、形成成果、展示交流、评价改进等项目各阶段。鼓励与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合作开展项目研究;鼓励高水平跨学科科研团队组建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制课程;鼓励邀请相关企业行业专家参与课程设计,促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

    4.课程设置:

    课程学分:2~3学分

    课程性质:新建课/非新建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课程类别:经过评审认定的四川大学项目制课程将在教务系统中带有“项目制课程”类别标识。

    (三)跨学科交叉-项目制课程

    课程既是跨学科交叉课程又是项目制课程,经过评审认定后将在教务系统中带有“跨学科交叉-项目制课程”类别标识,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跨学科专业教育”4个学分任选课认定范畴。

    二、课程申报要求

    (一)申报指南

    1.申报课程符合本通知课程建设内容要求;

    2.按照《四川大学2024-202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川大教〔202397号)要求,原则上每个专业需建设2门以上项目制课程。

    3.鼓励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项目申报,鼓励新建由教学名师、学术带头人、高端引进人才等领衔负责的课程。

    (二)申报流程

    申报教师填写《四川大学跨学科交叉课程、项目制课程申报表》(附件1),所在单位按要求进行评审并推荐,将拟推荐课程的《四川大学跨学科交叉课程、项目制课程申报表》(附件1)及单位审核汇总的《四川大学跨学科交叉课程、项目制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4311日前,电子版发送至wp2000@scu.edu.cn,签章后的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望江行政楼218室)王鹏处。

    三、课程验收及建设要求

    (一)验收流程

    课程实际开课两个周期(一周期为一学年,每学年至少开设一学期)后,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课程建设及运行情况、教师团队投入度、听课评价、学生收获等情况进行验收。请课程教师团队留存教学过程资料,如集体备课和研讨会记录、教案、学生互动评价、项目成果、师生发表的教改论文等。

    (二)建设要求

    学校对跨学科交叉课程、项目制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等进行跟踪监测。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课程,将取消课程相关认定。

    跨学科交叉课程、项目制课程正式开课后需保证至少连续4年开设。若非学校依据课程质量监督与管理要求停课,而是其他原因停课,将影响课程申报单位停课年度的本科教学奖励评比。

    咨询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85405667

    教务处

     202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