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同学:
根据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2024年1月8日-1月19日举行期末集中考试,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学生个人考表查询及考试相关要求
(一)请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scu.edu.cn/)“学生服务”栏点击进入“课表查询”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在“考务管理”-“考试安排”中查看个人考表(或登录四川大学网上办事大厅-教务处-本科教务系统查看)。个人考表的具体内容: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和座位号。
(二)学生必须严格按照个人考表上的信息,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
(三)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期末考试缓补考注意事项
(一)学生期末考试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可申请缓考:
1.因病不能参加考试者。
2.因学校工作需要不能参加考试者。
3.因不可抗力(学生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不能参加考试者。
4.提前考试课程出现考试和考试或考试和上课冲突者。
(二)按照《四川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的四川大学学生缓考暂行规定要求,学生应在课程考核前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填写《四川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系)应严格审核学生的缓考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拒收。学生所在学院(系)教务老师于2024年1月19日前,在综合教务系统“考务管理”-“智能排考”-“学生缓考设置”中填报缓考名单,并配合教务处运行科,做好核对工作。
(四)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第八章第二十七条:必修课(实验、实践、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除外)考试不及格,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须重修。取消期末考试资格、违纪作弊、重修、缺考的学生均不得参加补考。选修课程不补考。
三、其他
(一)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落实各项考务安排,加强考风考纪宣传,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
(二)开课单位须在考试前清点好试卷,并安排好考试当天各教学楼试题发放工作。
(三)缓补考将于下学期开学前同时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联系电话:028-85401827、028-85406700。
教务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