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四川大学“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10-26 点击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附件1)精神,拟开展四川大学“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名单见附件2,涉及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请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考核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全面总结项目完成情况,撰写结题报告,提交结题表及相关材料。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申报书所约定的内容,结合结题材料,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

    二、结题考核要求

    1.重点项目结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 1 篇,或在“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 1 部,或组织全省范围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专题研讨、推广交流活动及在全国性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累计不少于 2 次。

    一般项目结题需在期刊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 1 篇,或在正式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 1 部,或在省级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不少于 1 次。

    以“互联网+”大赛获奖团队指导教师身份申报的教改项目,所获奖项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

    2.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所约定的内容和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认真填写《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附件3),提炼项目研究思路,总结完成内容、具体改革举措、创新点与推广价值、对实际教学质量提升所起的作用及成果等,撰写项目结题报告,附项目支撑材料。

    三、结题材料

    1. 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

    2. 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

    3. 项目结题支撑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专著、调查报告、调查问卷、专题研讨交流活动情况及其它形式成果等);

    4. 结题汇总表(附件5)。

    四、报送

    1.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本单位结题材料;

    2. 各学院请于2023年11月14日前将电子版结题材料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scu.edu.cn,电子版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文档以“单位+负责人姓名”命名。项目结题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结题汇总表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望江校区明德楼220室)。其中,结题汇总表需由学院教学院长(部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网络填报

    学校完成项目验收后,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7日前在高等教育教学项目申报评审平台(网址:http://ps.swjtu.edu.cn/index.html)填写结题验收项目相关信息,上传加盖公章的《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文件格式:doc、docx、pdf、mp4,可上传多个文件),完成网络填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

    联系人:李晶莹    电话:85405270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四川大学结题考核名单

    3.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

    4.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5.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