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10级本科生第二专业(双学位)学习班报名通知

    添加时间:2011-12-31 超级管理员 点击次数:

    为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综合优势,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2010级第二专业(双学位)学习班(单独组班)将于2012年春季学期开课。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大学第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川大教【2010】6号)文件,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2010级)和部分三年级学生(5年及以上学制的2009级),成绩优异,学有余力,均可自愿申请报读第二专业(双学位)。第二专业(双学位)修读必须选择跨学院或跨学科的其它专业。
    二、拟开设专业(单独组班)、教学计划总学分数及招生规模
     
    2010级第二专业(双学位)拟开设专业(单独组班)
    教学计划总学分数及招生规模
    学 院
    专   业
    总学分数
    招生规模(人)
    法学院
    法学
    58
    180
    工商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50
    150
    工商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50
    300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50
    150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50
    100
    经济学院
    金融学
    53
    100
    经济学院
    金融工程
    52
    150
    经济学院
    经济管理
    50
    100
    外国语学院
    英语
    53
    320
    外国语学院
    日语
    54
    160
    文学与新闻学院
    新闻传媒与经济
    50
    100
    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营养与食品卫生
    50
    100
    艺术学院
    美术学
    51
    50
    艺术学院
    中国书画
    50
    30
    艺术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
    50
    50
    轻纺与食品学院
    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安全)
    50
    100
    轻纺与食品学院
    服装设计
    54
    100
    三、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1 日~2012年2月22 日。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学   院
    地    点
    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经济学院
    望江校区经济学院
    教务办公室
    朱第、王蓉生
    85412301
    法学院
    江安校区法学院
    教务办公室
    柯宁
    85990699
    外国语学院
    望江外语学院
    教务办公室
    张顺蓉
    85412042
    工商管理学院
    望江工商管理学院
    教务办公室
    魏宏皓、彭宏
    85418259
    文学与新闻学院
    望江文学与新闻学院
    教务办公室
    陈梅
    85417230
    艺术学院
    江安艺术学院
    教务办公室
    史秀川
    85991696
    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教务办公室
    张平
    85501515
    轻纺与食品学院
    望江轻纺与食品学院
    教务办公室
    祝蔚
    85405840
     
    五、报名及录取程序:
    1.自愿申请第二专业(双学位)学习的学生,需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第二专业(双学位)学习申请表》(附件1),附成绩单交其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自行送交开办第二专业(双学位)的学院。
    2.开办第二专业(双学位)学院审核报名学生情况,按规定时间将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电子文档)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于2012年2月24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各专业获得第二专业(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名单。
    4.取得学习资格的学生,于下学期按照教务处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缴费,凭交费收据到第二专业(双学位)开办学院报到注册。注册后取得第二专业(双学位)学籍。
    5.取得第二专业(双学位)学籍的学生,从下学期第四周起按第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安排课程学习。
    六、收费标准及奖励办法
    1.为确保第二专业(双学位)培养质量,保障我校学生能公平的使用教育资源,根据国家及省物价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10级第二专业(双学位)收费标准为:法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工程、经济管理、英语、日语、新闻传媒与经济等专业学费按照100元/学分收取;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安全)专业学费按照110元/学分收取;美术学、中国书画、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服装设计专业学费按照200元/学分收取。
    2.获得第二专业(双学位)资格的学生,按照《四川大学第二专业(双学位)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奖励。
    七、其它事项
    1.第二专业(双学位)学习班按照《关于印发< 四川大学第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川大教【2010】6号)文件实行教学、学籍管理、毕业及授位等,课程学习均安排在周末。
    2.第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请查询教务处网站“第二专业”栏目中“副修园地”,网址:http://202.115.47.189/fxweb/fuxiu/
    3.咨询电话:第二专业(双学位)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或电话咨询各学院联系人;教务处联系人:赵老师,85401102,85996052。
     
    附件:1.四川大学本科学生第二专业(双学位)学习申请表 
     
     
     
                                                                         教务处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