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8月本科生开学缓、补考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2-08-16 超级管理员 点击次数:

    2012年8月本科生开学缓、补考将于2012年8月31日---9月2日(大学英语(口语)除外)分别在望江、华西和江安校区进行。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学号或姓名在本通知附件中查询自己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学生参加考试时务必带上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学生在查询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于8月28日前以邮件方式咨询。
    缓考咨询邮件地址:269001092@qq.com
    补考咨询邮件地址:287932574@qq.com
    本通知共有四个附件:
    附件1:《2012年8月本科生开学缓补考安排表(学生用)》供学生查询。
    附件2:《2012年8月大学英语(口语)缓补考安排表(学生用).xls》
    附件3:《由开课学院自行组织的课程.xls》是由开课学院自行组织,学生的考试时间请开学注册时咨询开课学院的教务干事。
    附件4:《2012年8月本科生开学缓补考学院派监考表》供监考学院指派监考之用。请各学院于8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至教务处考试管理科(邮箱地址:269001092@qq.com),并务必确保通知到相关监考教师。
    补考的相关规定:
    1、补考与缓考安排在同一时间。
    2、补考试题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命题,不降低要求和难度。
    3、参加补考的同学应在答题纸的页首上写明“补考”。
    4、必修课程补考未通过、自行放弃补考或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者必须按相关规定重修,重修课程不能再参加补考。
    5、补考后的成绩将作降分处理,成绩评分的上限为75分,具体对照如下:

     

    标准成绩
    100~80
    79~70
     69~60
    <60
    折算后的成绩
    75
    70
    60
    <60

     

       6、补考成绩记载将在原成绩上进行覆盖,补考课程成绩在数据库中记录时将注明补考,成绩单打印时可以不显示补考字样。
    7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缓考的相关规定:
    1、参加缓考的同学应在答题纸的页首上写明“缓考”。
    2、期末未办理缓考手续,或者考试已通过,或者期末考试缺考的学生不得参加开学初的缓、补考。
    3必修课缓考不及格的学生只能待该门课程下一次开出时,参加下学期开学的补考。并且必须到教务处运行科登记备案,否则无法参加补考。
    4、缓考后的成绩将以实际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库。
    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
       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