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四川大学国家项目进修学习优秀学员的评选及表彰办法(试行)

    添加时间:2018-05-24 综合科 点击次数:

    为了充分调动四川大学国家项目进修学员在四川大学的学习积极性,鼓励他们在四川大学学习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各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时间

    1、每年度在“西部地区受援高等学校教师和管理干部”、“西藏、新疆、内蒙古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学员”、“西部之光国内访问学者“、“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等国家项目进修学习学员中分别按比例评选优秀学员。

    二、评选标准

    1、模范地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尊敬教师、关心同学,能够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3、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学习刻苦,积极参加讨论和实践活动,科研能力强。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参观活动、讲座等。

    5、在进修学习过程中积极协助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6、单位考核优秀的学员。

    三、“评优”程序

    1、各访问、进修学习学员民主推荐优秀学员名单报教务处;

    2、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名单并结合导师意见、学院及单位意见后,最终确定优秀学员名单。

    四、表彰

    每学年进修期满,四川大学对“优秀学员”进行表彰,并在结业典礼上颁发“优秀学员证书”,颁发奖金500- 1000元/人。

     

     

     

                                四川大学  教务处

                                2015年6月1日